近日,自媒体“扒”出“昭通学院2020年校内招聘博士配偶”一事,称相关公告在网上引起了争议。根据云南招聘网显示,该学院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0年计划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博士配偶2名。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有网友致电该学院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已招聘完毕,主要是该学院博士的夫人要求调动,是按程序招聘,“招聘博士配偶”属于文字表述的问题。得知是网友后,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需咨询相关部门”便匆匆挂掉电话。

无独有偶,前不久贵州中医药大学也发布了一则“简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方案”通告,该招聘工作刚完成面试,正进入考察录用最后阶段。所不同的是,文种不同,昭通学院直接使用招聘公告,贵州中医药大学使用的是招聘方案。但招聘公告也好,招聘方案也罢,乍看之下,均给人高校为招聘配偶的感觉,难免会引起争议。因而,一些网友纷纷调侃,“这大学博士配偶都公开招聘,真牛”“我也要考博士去了,然后争取到昭通学院工作,帮我招一个小配偶”……

事实上,从招聘公告或方案来看,并非有些网友想象中的那样,只不过是为了解决涉事高校在职在编博士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通过程序将博士夫人调进高校工作而已,而不是“高校招聘博士配偶”。

说实话,如此公开招聘博士配偶,不仔细看,确实容易让人“误解”,要有耐心看完全文,才会恍然大悟。不能不说,简直太不妥当了。其实,就连昭通学院相关负责人也坦诚,“招聘博士配偶”属于文字表述问题。

搞了半天,引起争议的“招聘博士配偶”虽被证明是一场“乌龙”,但从对民众造成的“误会”效应来看,也该引起有关高校的警醒。

说的也是,这的确耐人寻味。但凡高校本就是人才济济的地方,更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做事理应谨慎再谨慎,而面向社会大众发布的招聘公告更应如此。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难免让人看了后笑话。

再者,招聘公告属公文,本身的严肃性和表达准确性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言而喻,往往又由地方人社部门审核和批准。对于这样的招聘公告,作为具体的业务指导并负有把关职责的人社部门,也如出一辙犯了同样的“低级错误”,确属不应该。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拟写、发布招聘公告到招聘工作全面结束,可以说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发现问题,也没有人提出质疑,恐怕才是问题的严重性所在。

如今,有网友指出来,涉事高校负责人才意识到“错误所在”,更是奇葩得不得了。

当然,从人性化层面考量,为了解决在校在编博士教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将博士夫人调进高校工作,好照顾家庭,有利于博士安心工作,进而促进高校教育工作,本无可厚非。实际上,也不会引起社会争议。但发布招聘公告引发“节外生枝”插曲,本应该避免,实质上完全可以避免。

遗憾的是,即便昭通学院相关负责人认识到“错误所在”,也只是用“具体情况需咨询相关部门”敷衍了事,并没有进一步补充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在笔者看来,就解决高校博士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而言,正确的做法是公开选调或遴选,发布公告时应直接表明公开选调或遴选博士夫人,也别用“配偶”这个容易混淆是非的词语,方才能避免误解。

目前,即便招聘工作正在进行,哪怕就是已经结束的,都欠公众一个道歉和补偿说明,希望有关高校和人社部门勇于承担责任,进行纠错说明,用真诚的态度回应社会关切,以便挽回可能受损的声誉,做到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但这也值得各行各业以此为戒,以用心、专业、负责的态度,时刻置于民众的立场考虑问题。用人部门特别是人社部门多想一层、多做一点,才能避免类似的“高校招聘博士配偶”的“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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