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媒體“扒”出“昭通學院2020年校內招聘博士配偶”一事,稱相關公告在網上引起了爭議。根據雲南招聘網顯示,該學院根據《雲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雲人社〔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要,經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2020年計劃面向校內公開招聘博士配偶2名。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校內,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有網友致電該學院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已招聘完畢,主要是該學院博士的夫人要求調動,是按程序招聘,“招聘博士配偶”屬於文字表述的問題。得知是網友後,該負責人表示“具體情況需諮詢相關部門”便匆匆掛掉電話。

無獨有偶,前不久貴州中醫藥大學也發佈了一則“簡化程序招聘博士配偶方案”通告,該招聘工作剛完成面試,正進入考察錄用最後階段。所不同的是,文種不同,昭通學院直接使用招聘公告,貴州中醫藥大學使用的是招聘方案。但招聘公告也好,招聘方案也罷,乍看之下,均給人高校爲招聘配偶的感覺,難免會引起爭議。因而,一些網友紛紛調侃,“這大學博士配偶都公開招聘,真牛”“我也要考博士去了,然後爭取到昭通學院工作,幫我招一個小配偶”……

事實上,從招聘公告或方案來看,並非有些網友想象中的那樣,只不過是爲了解決涉事高校在職在編博士夫妻兩地分居問題,通過程序將博士夫人調進高校工作而已,而不是“高校招聘博士配偶”。

說實話,如此公開招聘博士配偶,不仔細看,確實容易讓人“誤解”,要有耐心看完全文,纔會恍然大悟。不能不說,簡直太不妥當了。其實,就連昭通學院相關負責人也坦誠,“招聘博士配偶”屬於文字表述問題。

搞了半天,引起爭議的“招聘博士配偶”雖被證明是一場“烏龍”,但從對民衆造成的“誤會”效應來看,也該引起有關高校的警醒。

說的也是,這的確耐人尋味。但凡高校本就是人才濟濟的地方,更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創造性人才的搖籃,做事理應謹慎再謹慎,而面向社會大衆發佈的招聘公告更應如此。犯下這樣的“低級錯誤”,難免讓人看了後笑話。

再者,招聘公告屬公文,本身的嚴肅性和表達準確性的重要意義和作用不言而喻,往往又由地方人社部門審覈和批准。對於這樣的招聘公告,作爲具體的業務指導並負有把關職責的人社部門,也如出一轍犯了同樣的“低級錯誤”,確屬不應該。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從擬寫、發佈招聘公告到招聘工作全面結束,可以說從頭到尾都沒有人發現問題,也沒有人提出質疑,恐怕纔是問題的嚴重性所在。

如今,有網友指出來,涉事高校負責人才意識到“錯誤所在”,更是奇葩得不得了。

當然,從人性化層面考量,爲了解決在校在編博士教職工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將博士夫人調進高校工作,好照顧家庭,有利於博士安心工作,進而促進高校教育工作,本無可厚非。實際上,也不會引起社會爭議。但發佈招聘公告引發“節外生枝”插曲,本應該避免,實質上完全可以避免。

遺憾的是,即便昭通學院相關負責人認識到“錯誤所在”,也只是用“具體情況需諮詢相關部門”敷衍了事,並沒有進一步補充說明,回應社會關切。

在筆者看來,就解決高校博士夫妻兩地分居問題而言,正確的做法是公開選調或遴選,發佈公告時應直接表明公開選調或遴選博士夫人,也別用“配偶”這個容易混淆是非的詞語,方纔能避免誤解。

目前,即便招聘工作正在進行,哪怕就是已經結束的,都欠公衆一個道歉和補償說明,希望有關高校和人社部門勇於承擔責任,進行糾錯說明,用真誠的態度回應社會關切,以便挽回可能受損的聲譽,做到知錯就改,善莫大焉。但這也值得各行各業以此爲戒,以用心、專業、負責的態度,時刻置於民衆的立場考慮問題。用人部門特別是人社部門多想一層、多做一點,才能避免類似的“高校招聘博士配偶”的“烏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