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創業動機,創業活動的主體是創業者,創業活動首先取決於個人是否決定成爲創業者。當然,不少人是因爲看到了創業機會,由於潛在收益的誘惑,激發了創業動機,進而成爲一名創業者或創業團隊成員的。創業是具有創業精神的創業者與機會的結合,創業機會與創業者之間存在互動關係,甚至可能是“雞和蛋”的關係。不可否認的是,創業動機強烈的人會投入更多的精力探尋創業機會,在各個地區,都會有一批人崇尚創業,並在變革的過程中經常走在前面。每個人都面臨着這樣一個問題:如何最充分地利用個人所擁有的知識、技能?

人們可以選擇爲現有企業工作,也可以選擇自己創辦企業。對於已經在現有企業工作的員工來說,如果他擁有一種有別於現有企業的新概念——可以是一種新產品,也可以是一種新工藝或一種新的組織形態,可能會面臨是在企業內部實現新概念的價值,還是離開企業獨自創業的選擇。於是擁有新概念的個人面臨着選擇:是繼續爲現有企業服務,還是獨自創辦企業。

事實上,每個人都具有創業精神,但其創業精神的強度不同,強度的大小有遺傳的成分,但更受到環境的影響。溫州人的創業動機就要強烈得多,其中環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成功的創業者受到普遍的尊敬,人們可以隨時與創業者接觸,自然就培育了更多的創業者。這種情況在公司內部也是如此,勇於變革、創新的創業文化氛圍會培養出更多的變革型領導者,通用電氣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二是創業機會。創業機會的增多會形成巨大的利益驅動,促使更多的人創業。社會經濟轉型、技術進步等多方面的因素在使創業機會增多的同時,也降低了創業門檻,進而形成了更大的創業浪潮。

第三是創業的機會成本。創業者創業的機會成本一般較低,也就是說,如果不創業而從事其他工作,獲得的收入和需求的滿足程度會比創業低。科學家獨立創業的少,是因爲科學家可以謀得一份收入相對豐厚而且穩定的工作,爲什麼要冒創業失敗的風險呢?

創業者的機會成本往往是其時間和勞動的投入。比較起來,那些在國有企業有較高的職位和穩定收入的人“下海”創業,似乎機會成本很高,但憑藉他們的能力和經驗,即使創業不成功,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他們還可以謀求穩定的工作,實際的機會成本並不高。隨着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健全以及產權體制改革的深化,原有因爲體制差別形成的特殊利益會逐漸減少,這將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激發人們的創業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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