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fingerprint),也被称为“手印”,指的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根据现代科学研究可知,人类的指纹各有不同,重复率极小,大约在150亿分之1左右,并且终身不变,所以它也被称为“人体身份证”。

后来指纹技术出现,靠着这项技术,无数犯罪分子无所遁形,大大加快了破案速度,以前那些悬案、疑案,甚至冤案也得以迎刃而解。

那么问题来了,在科技落后,没有指纹鉴定技术的古代,为何古人还要坚持让犯人按指印?他们真的能识别不同指纹吗?对此学者们表示:别急,老祖宗自有大智慧。

首先,古代早有研究指纹之人。经过查阅史料可知,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中国古人就已经发现人的指纹是不一样的,不过此时的古人没有将它作为某种凭证,而是拿来“看相”。直到秦汉时期,指纹才开始用于断案。

在云梦秦简中,有一卷名为《封诊式》的竹简,上面多记载秦朝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其中一段为例:

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处。

由此可见,秦朝之人就已经懂得运用指纹破案,等到东汉时期,古人开始对尸体进行解剖,以对死因进行验证,《汉书集解》上书:

以手杖殴击人,剥其皮肤,肿起青黑而无创瘢者,律谓疻痏。

其中的“疻痏”,即殴打造成的创伤。等到唐朝时期,中国的司法鉴证技术可谓达到顶峰,在唐代出土的大量文书、契约上,都发现了指印或掌纹,德国专家罗伯特·海因德尔更是在自己的著作《指纹鉴定》一书中明文写道:

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人的第一个学者。

后来国家甚至建立起了“指纹数据库”,名曰《箕斗册》,用来登记所有士兵的姓名、年龄,以及指纹,以便检查;等到南宋时期,范围更是从士兵扩大到普通百姓,并且产生了专门的机构,对庞大的“指纹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

而大名鼎鼎的“法医学鼻祖”宋慈,更是在其著作《洗冤录集》中多次描写指纹破案的实例。由此可见,中国指纹鉴定技术在唐宋时期已然成熟,这便是为何古人坚持让犯人按指印的第一个原因。

第2个原因:以防犯人不会写字。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绝大多数人是没有机会读书的,更别说学写字,这种情况下,按指印是最方便的。

等到后来蒙古人入主中原,地位最高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多不识汉字,所以在他们执政期间,无法“执笔画押”,于是乎“押印”(一种独特的印章形式,专门用于公文、契约上,以作凭信)开始流行起来。

《南村辍耕录》上书:今蒙古色目人之为官者,多不能执笔花押。

第3个原因:古人对于神明的尊敬。人们常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你在这世间所做的一切,早已被神明看在眼里,按指印,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给神明做了见证,在这种情况下,谁要是敢隐瞒或撒谎,是会受到上天惩罚的,严重的甚至不让入祖坟。所以按指印这件事本身,就对古人有强大的威慑力。

综上,便是为何古人坚持让犯人画押的原因,在此不得不再次感叹我们老祖宗的智慧,实在令人敬佩!

参考资料:《洗冤录集》《封诊式》《南村辍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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