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的1941年春節期間,冀東地區的潘家峪村遭到日軍血洗,全村1700餘人被屠殺了1230人,慘案發生後,該村倖存的20多個青壯年自發組成了三個抗日復仇小分隊,配合八路軍打擊日寇。不久以後這幾個小分隊整合爲“潘家峪抗日復仇團”,雖然是團的稱號,其實只有不到100人的規模,1942年8月升格爲地方主力部隊建制,番號爲冀東軍分區第12團獨立連。

也就是說,潘家峪村這些青年是一起參軍,也同時在一個連隊共同生活和作戰,此類情況在我軍的地方部隊中特別常見。因爲從抗戰中期開始,八路軍已經形成了野戰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三位一體的力量結構,其中地方部隊的獨立團、獨立營都是由各分區和各縣組建的,所以同村戰士分配到同一連隊甚至同一個班的情況比比皆是。

在兵員的補充方式上,八路軍也基本是遞級完成的,即民兵(或游擊隊)升格成爲地方部隊、地方部隊再升格爲主力部隊,而民兵隊伍本來就是以一個村、一個區爲單位組訓的,那麼在逐級升格過程中,一個村的熟人、甚至是親戚、直系親屬在一起戰鬥的概率當然較大,看過老電影《董存瑞》吧?跟“四虎子”同班的那個戰士就是原來一個村的民兵,然後集體戴上大紅花參軍。

東北野戰軍在1947年的大發展期間,最初的補充方式是把動員起來的新兵直接補入野戰部隊,但是很快就暴露出問題,就是這些新兵思想不穩定,想家、怕犧牲、過不慣部隊生活,確實出現了相當數量的“開小差”行爲。所以羅政委經過調查研究後認爲,應該組建“二線兵團”,也就是以軍區和各縣爲單位,抽調少量主力部隊幹部戰士,徵召新兵編組大批的獨立團,在後方經過整訓後可立即編入主力部隊。

1948年1月5日,羅帥在召開的二線兵團建設會議上要求:“目前正在訓練的第一批40個獨立團,必須在1月底前每團補足2500人,一個都不能少;第二批獨立團,東北局決定再成立126個,其中北滿46個、熱河50個、南滿30個,每團仍然保證2500人,總計30萬人”。因此,當時各根據地都是以縣爲單位編組獨立團,一些縣的參軍人數都已經破萬。

既然是一個縣的戰士在一個團,那麼同村戰士分配到一個連隊、一個排或者一個班的情況,就非常普遍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我軍不可能進行全國性的徵兵,只能依靠已經解放的根據地,從而造成兵源地比較集中。而兵源的集中就使部隊上同縣同村的現象比較普遍,其實這個現象更普遍的是紅軍時期,因爲當時的兵源地更有限更集中,父子、兄弟、親戚在一個連隊的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華東野戰軍在淮海戰役第二階段,鑑於各縱傷亡較大,一次性將40個地方軍區所屬的獨立團補入野戰軍,這些獨立團都是以縣爲單位組建的,基本都是同鄉。當然了,有戰爭就有損失,隨着部隊不斷參加戰鬥,不斷有犧牲和有補充,在部隊南下的過程中同鄉成分會逐漸被稀釋,因此到全國解放時,同村戰士在同一連隊的佔比有所下降。

抗戰進入相持階段以後,由於人口稠密區大部淪陷,國民政府能夠徵兵的省份只剩下雲貴川、西北、河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在新兵補充方式上,一般的嫡系部隊都會分配有軍管區、師管區,也就是說,某一個地區只爲某一個軍提供新兵、某一個縣只爲某一個師提供新兵,如此的結果,仍然會使同鄉分配到同一部隊的概率增大。

至於地方色彩的部隊更不用說了,比如桂軍、川軍、粵軍的許多部隊,本就是由地方保安團隊升格而成的,新兵補充也是回原籍招募,所以前述形象成爲突出。到解放戰爭期間,蔣軍把軍管區和師管區統一整合爲14個“編練司令部”,同樣也是在某一地區集中招募和訓練新兵,然後統一補充進野戰部隊,比如胡璉第12兵團重建時,就是以設在江西上饒的第2編練司令部爲基幹,因此該兵團江西籍士兵和同鄉現象佔比相當之大。

到新中國成立以後,這一情況基本得以扭轉(部隊過於地方化並不有利),主要原因是可徵兵範圍和人口基數大大增加、部隊數量反而下降以及有條件進行全國性的徵兵工作,比如現今我國14億多人口但只有200多萬的常備軍,簡單分攤下去全國3000多個縣都不需要提供太多數量的新兵,早些年徵兵名額甚至非常搶手,因爲一個縣就徵兵數十人至多百餘人。

部隊是按兵種按建制在某一地區進行對口徵兵,組織工作由各市縣的軍分區、武裝部來完成,一般按實際徵兵數量的120%完成任務,然後部隊來接兵的幹部還需要進行當面考察,最後帶回部隊的新兵營新兵連。新兵完成集訓後(3到6個月)再按表現統一分配下連,本來各縣徵兵數額就不多,再經過層層選拔和分配,一個村的同鄉能夠在一個連隊服役的機率真心不大了。

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即便現在如題所問的現象也肯定會存在,我們的結論是概率變得越來越小,屬於特例而非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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