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申学南 实习生 袁思雨 通讯员 杜奎)鹿邑县公益志愿者刘传保拉着流浪儿童丁丁(化名)的手告诉他:“是鹿邑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让你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你要永远感谢检察官。”

住院治疗期间,第四检察部岳淑梅主任与丁丁谈心

检察官朱丽、顾杰与道德公益组织等送丁丁回家

事情还要从2020年3月17日说起,鹿邑县传保公益志愿者刘传保到鹿邑县检察院反映,称有一名残疾无户口流浪儿童丁丁无人抚养,在邱集镇沿街乞讨。第四检察部主任岳淑梅、检察官朱丽等立即介入调查,经调查发现,丁丁现年15岁,无户籍。刚出生后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试量镇至高集乡公路的桥头,一位名叫方某兰的女士(山东省济宁市周城县人)在2005年4月把丁丁捡走,并带着丁丁和鹿邑县试量镇丁某轻共同生活。2009年6月方某兰又与鹿邑县试量镇丁某风共同生活,丁丁也跟随一起生活。2010年方某兰去世,丁丁随丁某风一起生活,据丁丁说,丁某风平时脾气不好,经常打骂丁丁。

第四、第五检察部干警给丁丁送去学习用品和营养品

检察建议下达后,检察官朱丽陪同丁丁办理身份证手续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介入了解情况后,立即与鹿邑县民政部门结合,把丁丁送到救助站的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治疗,并请专家组对丁丁的病情进行了会诊,制定了治疗方案。因丁丁无法找到亲生父母,又无户籍,养母去世,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得不到保障,依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特向鹿邑县民政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1.鹿邑县民政局应将丁丁纳入孤儿保障范围。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方式,妥善安置。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安全保护等事项,帮助其享受政策关爱;2.鹿邑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由公安机关按政策为无户籍儿童办理户籍登记手续;3.鹿邑县民政局要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丁丁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检察建议下发后,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主办案件的检察官并未歇脚,协同县民政部门去公安机关依法为丁丁办理了户籍手续和身份证,并征求丁丁意见,指定了原养父丁某轻作为丁丁的监护人。检察官朱丽和顾杰又到试量镇民政所督促民政部门为丁丁办理孤儿保障金,鹿邑县民政局已经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为丁丁办理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手续。现如今丁丁在丁某轻家幸福的生活,他逢人就说一份检察建议让他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映象网鹿邑新闻热线:15638505767,传稿邮箱[email protected]。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