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早期小說《連環套》,寫了一個奇女子。她這人三個特點就能概括,撒謊成性、風流成性、沒人依靠會死。

一輩子跟了三個男人,非富即貴,他們都被她的美色迷惑,卻又都拋棄了她,生怕跟她再有半點關係,合照都不敢留給她,就怕被她勒索。

生了五個孩子,都是混血種,長得漂亮,但孩子在她心裏,只是一塊肉,同她一樣,是沒人氣的肉。

她打罵孩子,讓前夫心痛不已,只能拿更多的錢給她。

年輕時靠男人生活,年老了想靠孩子,可惜最後,五個孩子統統進了監獄。也是她自作孽,非要讓孩子入了英國籍,卻趕上戰敗。

想想她的童年經歷,大約能理解她幾分,但不足以解釋她的風流。

她生養在廣東農村,養母罰她冬天泡在齊腰的河水裏,成天穿着黑衣服,每天喫的也不知是什麼東西,肚子總是空蕩蕩。

仍是被生活碾壓成灰,她卻長成了賽貂蟬的模樣。

第一個男人,嫌棄她長舌婦一般時時刻刻在衆人面前拉他的臉。

第二個男人,年紀大她兩輪,明知她和年輕人廝混,還裝作不知道,只悄悄爲那年輕人準備了娶妻的錢財,年輕人娶了鄉下有幾份容貌的少女,離開了她。

第三個男人,嫌棄她身份低微,心眼太小,對他毫無助力。

她呀,總是求別人爲她創造一條生的路。明明是王熙鳳一樣能幹的材料,非要當豬八戒頭頂上戴着的那朵花。

她心裏,女人似乎是不可以獨立生存的,非要有個依靠不可,非要有了依靠,纔有了地位。

最可怕的是,她不懂愛,從來只是考慮自己的生存處境。只看着眼前的餅。

最可憐的,是她的孩子。她爲男人煎熬了一生,她的孩子,被風吹着,被雨淋着,被她打罵着,被她換取錢財。

到了六十歲,她說她愛孩子,跟旁人說,她每個月都得準備五個包裹,給五個小孩,手心手背都是肉呀。

其實,她只說了一句實話,她老了,老得走路時膝蓋骨咳咳的響。男人的眼睛裏,容不下她了。

孩子遲早出獄,她還是得靠孩子,五個孩子,總有一個孝順的,不記仇的,來贍養她的老年。藤椅再破,總可以休息。

可是她的愛,只放在幾寸舌頭上,反反覆覆對人說,害怕沾上一丁點兒世俗的責任,這種愛閃耀着最聖潔的光,厚重又卑微。也是最讓人哂笑不已。

不爲她添衣保暖,不爲她沒錢上學而焦慮,不爲她早戀貪玩和她成天爭吵,不爲她生日時送上一點母親的關懷,生活中人與人相處,生出了那些平凡的小事,都不存在的。算什麼愛呢?

就像你成日思考,火車來了,一邊是懸崖,一邊是另一個人,救一個人,還是一車人呢?

你爲遠方那可能存在的人,可能存在的危險,思索終日,也可以爲了身邊的人,讓炒菜時的煙,迷住你的眼。

而愛到了極致,就是趙合德和趙飛燕,生活中相互嫉妒,處處爲難,頂重要的大事,卻用整個的生命去守護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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