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跟我說,和某單位領導是好朋友,只要錢到位,就能給我兒子辦工作!”10月22日,寧安市公安局東京城派出所接到孫先生報警。孫先生稱一次偶然的機會結識了王某,王某聲稱認識某單位領導,可以爲其兒子辦個正式編制的工作,但是王某在言語中透露出需要花錢打點關係,孫先生當即拿出2800元錢,讓王某請領導喫飯。

過了幾天,王某再次找到孫先生,稱領導同意這件事了,但還需要給領導買點特產,於是孫先生又拿出3400元錢,讓王某幫其購置一些特產送給領導....三天後,王某又一次找到孫先生,聲稱需要再給領導送去5000元的好處費,這件事就成了。孫先生信以爲真,再次交給王某5000元錢。

可過了幾天後,孫先生見兒子的工作遲遲沒有着落,便聯繫王某,此時王某已經將其電話和微信拉黑,無法取得聯繫,孫先生越想越不對勁,遂到公安機關報警。

接警後,寧安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展開偵查工作。11月10 日,偵查員通過摸排蹲守發現王某行蹤,並將其抓獲。經訊問,王某對其謊稱以能爲他人辦工作爲名詐騙孫先生11200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花錢不僅不能“買到”工作,還有可能上當受騙,錢財受損,得不償失。在此,警方提醒大家要牢固樹立法治思想和安全防範意識,依法辦事,認真瞭解相關就業招考政策、規定及程序,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人”“能人”,不要受“金錢萬能”的影響,以免讓自己成爲騙子的“盤中餐”。

來源:牡丹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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