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張愛玲在《愛》中留下這麼一段話: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輕輕地說一句‘你也在這裏嗎?’”

緣分就是這麼奇妙,兩個人能相遇,都是一件冥冥之中註定要發生的事情,沒有早一步,沒有晚一步,時間把握得剛剛好。

愛自有天意,情自有緣分。緣來了,相愛了,就好好珍惜;緣散了,愛消失了,就要學會放手。

前塵舊事,皆可視爲過往雲煙,不必苦苦執念於過去的美好,更多的美好其實都藏在未來裏。

是愛得刻骨銘心,還是恨得咬牙切齒,愛恨都無法重新來過,不妨讓往事隨風,消散在時光的隧道里,埋藏在回憶的角落裏。

人這一生,註定要遇到很多的人,也必定會與很多的人擦肩而過,而在遇到的那些人裏,絕大部分都只是短暫停留,仿若蜻蜓點水,泛起了一圈淡淡的漣漪,最終迴歸到平靜,更像不曾發生一般。

有些緣分,不必問因果,就像朋友的不辭而別,就像愛人的狠心拋棄,就像親人的與世長辭,緣分自在輪迴中不斷反覆循環。

離開,未必是因爲厭惡,未必是因爲不愛,或許只是換了一種方式去守護那一段情,留一份美好在心中。

02

總有一些人,明知道對方已經不愛,卻還是抓着那段感情不放手,苦苦糾纏,以爲癡情能換來回頭,以爲深情能換來感動,實際不過是一場自欺欺人罷了。

深愛換來的只有傷害,奈何這個被傷害的人付出太多了,心中不甘,心有怨言,由愛生恨就成了常會發生的事情。

恨一個人是一件很疲憊的事情,它需要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也許到最後已經成了一種執念,本該放下,卻還是要強迫自己去恨。

恨一個人是一件自我傷害的事情,被恨意矇蔽了眼睛,錯過身邊種種幸福,埋葬了自己的快樂,傷害自己和身邊的人。

愛若是成了一種負累,恨若成了一種自我毀滅,何不選擇離去,何不選擇瀟灑放手?

也許,多年以後,你便會明白,往事不過一場夢,即使曾經在心底將一個名字唸了一次又一次,將一段往事憶了一遍又一遍,可這些我們曾以爲忘不掉的東西,早已在唸念不忘的過程裏被遺忘了。

愛也好,恨也罷,在一段情裏糾纏不放的那個人,傷得最深的必定會是自己。

愛一個人的最高境界,不是愛得忘我,而是懂得留七分的愛給他人,留三分的愛給自己;恨一個人的最高境界,不是恨得咬牙切齒,而是站在比他更高的位置上,讓他不得不對你俯首稱臣。

03

一個人怎樣才能走得更加從容,其實就是心裏想通了,不執着於過往,不糾纏於愛恨。讓情緣隨風,把愛恨兩清,從容過好餘生。

放下過往的傷與痛,放下過往的愛與恨,不再耿耿於懷,不再鬱結於心,才能從容迎接未來,一心追求幸福。

人生,計較得越多,傷害你的人越多;執着得越深,不能放下的事情越多;放不下的越多,生活會變得越苦。

當你以怎樣的態度去面對生活時,生活便會投以怎樣的回報。你若學會給生活遞來一顆糖果,生活便是甜的;你若是隻會給生活找來各種痛苦,生活便是苦澀的。

有些緣分,不必問因果;有些愛恨,不必糾纏不放。

很多時候,我們停留在一段已經結束的感情,真正傷害我們的,並不是對方對這段感情的絕情,而是自己依舊心存幻想,得不到的依舊在堅持,希望越大失望便越大。

人生最難的,不是你擁有了多少的東西,而是你從這些東西中獲得了多少的快樂,很多的人都是在失去過後才懂得珍惜。

世事難料,有些緣分求不來,有些人挽留不回,有些愛終會消失。我們拼命想要得到的東西,未必能得到,我們得到以後的東西,卻總是擱置在一旁,這也怨不得因果緣分,更多的是咎由自取。

當那些應該要放下的愛恨情仇、是非恩怨都被放下的時候,我們才能生活得更加輕鬆,未來的路才能走得更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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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今日話題:你有沒有一些不辭而別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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