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片里阿飞》

如果说我这辈子曾爱过什么人,那一定是十六岁的他。

高个白净少年,爱穿米白色的夹克,总是骑着摩托在巷子口呼啸而过,衣服被风鼓起来,像是半片翅膀。

那时候,我独自一个人住在瓦片里最破的一栋房子里,隔壁是五十多岁,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她的客人敲我的门,问我什么时候卖。

我用木板堵住门窗,不泄露一点光线,直到巷口的摩托车声响起的时候,才慢慢地搬开,等着他出现,他一手扶着把,带着些轻佻问:“衣服洗好了吗?”。

瓦片里的女孩们,像我这个年纪都已经早早出去打工了,有些着急的,已经做了母亲,而我还在上学,奶奶说,潘潘要读大学的,所以我咬着牙上了高中,学费是奶奶的退休金,生活费就靠给这些男孩子洗衣服。

他们因为刚工作,正是肆无忌惮手头松的年龄,总不耐烦搓揉那些洗不干净的工装和油污的外套,于是便扔给了我。

我没有洗衣机和任何设备,我用一个补了又补的小铜锅,把河水煮沸了洗,再用烧热的铜锅底一点一点熨平。洗一夜衣服,是五块钱,正好是我一天的餐费。

那时候,我贫穷而沉默,从不招惹任何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瓦片里的人觉得我上学是一种无法理解的败家行为,而我的同学则喜欢在我经过之后做作的咳嗽,他们叫我“潘公交”,这个小城,瓦片里的女孩就是野鸡的代名词。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几个女孩子带着他们的男朋友拦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没有借其中一个女孩抄卷子,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们嬉笑着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里。

“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这怂样了?”

“听说你堕过好几次胎,身上都是杨梅疮?”

“你不是骚吗?让我们看看吧!”

她们上来扒我的衣服, 男生们嬉笑着录像,我跟她们撕打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这情景落在她们眼中越发好笑起来,他们用打火机烧我裙子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摩托车轰鸣。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说过话,但我知道他,瓦片里的小混混,我几乎是失声叫出来:“阿飞哥!阿飞哥!”

这是我十六年来,对外界发出的唯一一声呼喊。

他一脚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认出了我,说:“怎么着?欺负我们瓦片里的人啊?”

“有你什么事儿!滚边儿呆着去!”一个强壮的男生对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头盔一遍自言自语:“小兔崽子”。

那几个男生比他年纪小,又是学生,根本没有到他以一敌十的把他们打趴下这个桥段,他揍了两个,这几个人就四散着逃走了,他粗鲁地扯着为首的那个女生的头发,指着我说:“这是我妹妹知道吗?再惹她老子刮了你的脸。”

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已经跑远了。

整个过程很平淡,不会超过五分钟,对于爱上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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