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男子龔某見年邁父母被人圍着爭吵,上前“助陣”時被指將對方兩人推倒一個坎下,造成其中一人左手粉碎性骨折。事後,該骨折男子帶傷入室將龔某父母打倒在地,這起羣毆事件造成5人受傷,龔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賠償後獲對方諒解。11月17日,當地警方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付女士年邁的公婆倒在地上(紅圈處爲她公公)。受訪者 供圖

今年46歲的龔某,系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大忠橋鎮雙合鋪村人。

妻子付女士介紹稱,他們家與公婆家的房子是並排着的,而公婆家與鄰居蔣某家的房子中間只隔一條泥土路。

她回憶說,事情發生在2020年4月21日上午10時左右,當時婆婆與鄰居蔣某因兩家房屋之間的那條泥土路土地問題發生爭吵,“蔣某是名老太,年齡較大,說話時體力不支,不小心絆到磚頭摔倒在地。”

兩家之間的泥土路。

“事發後,蔣某稱是我婆婆將她推倒的,此事驚動了村支書。”付女士說,“村支書答應喫完午飯就來處理這事。”

據付女士介紹,當天下午2時左右,村支書還沒來得及協調處理這事,蔣某的兩個兒子和外孫就到他們家興師問罪,她公婆見對方人多,急忙跑到門外的坡上,但被對方堵住。

她告訴記者,正在這時,她丈夫龔某看到對方在與他年事已高的父母爭吵,還要打人,便跑過去阻攔,隨後因言語不合他們動手打了起來,“在爭吵和互相推搡中,我丈夫與對方兩人同時掉到一個約1米高的坎下,對方一位叫龔歡(化名)的男子左手受傷。”

龔歡受傷現場。

她稱,公公害怕他們報復,便把她丈夫拉上坎往家裏跑,對方仗着人多不放過她丈夫,龔歡等3男子追到他們家後掄起木凳砸向她公婆,將兩老人砸倒在地,她婆婆額頭被砸傷,幸虧村裏人及時趕到現場制止,才未釀成慘劇。

記者在付女士提供的一張照片上看到,當時一名男子站在屋內一門邊盯着一名女子,他身邊有一根豎着的木凳,他右手放在木凳上,左手自然下垂,腳邊躺着一名老太,他旁邊倒在地上的木凳處躺着一名老翁。

付女士說,提凳子的就是行兇男子龔歡,躺在地上的分別是她婆婆和公公,他倆分別是68歲和73歲。

事發後,有人撥打110和120,現場5名受傷人員被救護車送到祁陽縣中醫院救治。

經醫生診斷,付女士的婆婆額頭受傷,她公公的CT檢查報告單顯示,“診斷印象:考慮右側第10-12肋骨骨折,建議複查。”

對這起羣毆事件,祁陽縣警方高度重視,案發後他們立即介入調查。

祁陽縣警方稱,經偵查查明,事發當天上午,付女士的婆婆將鄰居蔣某推倒在地致其受傷,當天下午2時左右,蔣某同兒子龔歡等3人在兩家人中間的泥路上找到付女士的公婆理論,雙方發生爭吵,付女士的丈夫龔某聽到吵架聲後,趕到現場將龔歡等兩人推起從1米多高的坎上跌下,導致龔歡受傷,隨後引發互毆。

祁陽縣警方稱,經司法醫學鑑定,龔歡的左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一級,鄰居蔣某以及付女士的公婆等4人的傷勢均構成輕微傷。

5月15日,龔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祁陽縣公安局刑拘,5月28日,祁陽縣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後,他被變更爲取保候審。

事發後,付女士的婆婆被拘留10天,她公公因年齡大沒有被拘留。她說,與此同時,龔歡等3男子也被拘留。

付女士質疑說,當時龔歡的手是在屋外的那個坎下受的傷,然而事發後他卻帶着“粉碎性骨折”的左手,跑到他們家掄起凳子把兩名老人打倒在地。

2020年5月21日,祁陽縣大忠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龔歡與付女士進行調解。

記者在該調解委員會出具的一份“人民調解協議書”中看到,上面稱,龔某被羈押在祁陽縣看守所,他妻子付女士與龔歡就賠償事宜達成的協議是,付女士代丈夫賠償龔歡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計2.38萬元,龔歡自收到這筆賠償款後,不再追究龔某其他任何民事責任,並對龔某的傷害行爲表示諒解,並自願放棄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5月27日,龔歡收到了付女士支付的那筆費用,寫下“刑事諒解書”,稱他已與龔某達成和解協議,自願對他進行諒解,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龔歡寫的刑事諒解書。

記者曾多次聯繫當天受傷的龔歡,未果,據傳他已外出打工。

付女士稱,他們賠了錢並已取得龔歡諒解,認爲此事可能就此翻篇了,但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幾天前遠在浙江嘉興上班的她,突然接到祁陽縣警方電話稱,叫她回來簽字。

11月17日凌晨2點,她乘火車趕到老家祁陽縣,當天上午9點左右,他們來到祁陽縣公安局,民警給了一份“起訴意見書”,稱要將她丈夫龔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移送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讓他們簽字。

“他們追到我們家裏來打人,我丈夫屬正當防衛。”付女士說,難道對方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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