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度時間長、涉及部門廣、反覆“掛證”多。近日,四川巴中市平昌縣25名公職人員因違規“掛證”兼職,受到了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被平昌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的公職人員散見於交通、水利、住建等多個部門,違紀時間遠的可以溯及黨的十八大之前,近的發生在今年6月,他們大多有違規取酬情節,且反覆“掛證”。

廉政瞭望?官察室記者瞭解到,時間長者如平昌縣司法局工作人員黃建國,他早在2012年2月就已開始“掛證”,直到2019年7月才註銷,前後時間長達7年。情節惡劣者如縣園林綠化管理所副所長唐思軍,他先後兩次“掛證”,第二次“掛證”更是發生在專項整治之後。

在全省範圍來看,這不是公職人員第一次因“掛證”而被處理,平昌案例中多人反覆違紀也揭示出“掛證”問題的頑固性和複雜性。不過,此次平昌縣運用大數據平臺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公職人員“掛證”問題清理的實踐,無疑提供了一個化解該問題的基層範本。

利益:反覆“掛證”爲何屢禁不止

“所謂‘掛證’,是指有資格證書的人員將其證書掛靠到非供職企業名下,以獲取報酬的行爲。”平昌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苟耀華介紹,在工程建設領域,將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證書掛靠到企業的“掛證”行爲並不鮮見。一邊是企業需要有足夠數量的持證員工,才能承攬更大的工程,獲得更高的資質,一邊是持證人員需要通過掛靠獲取不菲的費用。

“在供需雙方都有很強需求的情況下,原本旨在通過規定證書持有人數,以達到規範項目建設、提高項目管理者素質的政策規定,在實踐中被異化,導致掛靠之風的出現。”苟耀華說。

記者瞭解到,一級建造師的掛靠費用,少的一年有四五萬元,多的甚至能達到10萬元。因掛靠帶來的暴利甚至催生出考證怪圈,一些人考取建築行業資質證書並非自己執業,而是拿去掛靠來獲取利益。

國家層面曾多次發出整治要求,最近一次是2018年11月,住建部、人社部等多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的通知》,這也是平昌縣開展公職人員“掛證”問題整治的發端。

篩查:從763到240再到25

“‘掛證’問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反覆性,依靠常規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很可能這次清理了,下次又冒出來了。”平昌縣住建局副局長王志堅告訴記者。此前,按照中央和省住建部門的要求,該局已開展了4輪清理行動,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但效果不是很理想。轉機源自今年5月全省開展的住建等四大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工作。

“在紀委的指導和幫助下,我們充分利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大數據平臺篩查出的問題線索,進行信息比對和對象鎖定等工作,效率比之前快得多。”王志堅說。王志堅口中的平臺正是集合了四川省住建系統行業信息的大數據平臺,不過該平臺的查詢權限只到市(州)一級。

“一開始,在巴中市住建局的查詢幫助下,經過與社保信息的比對分析,我們找到了一些疑似問題線索。”平昌縣紀委監委案件管理室主任趙爽介紹,因爲公職人員都是有單位社保的,這樣就不可能在企業繳納社保,沒有社保數據而又在企業留有資質信息的個人就很可能存在“掛證”問題。

然而,要想精準鎖定問題,僅靠這樣的一些疑似數據還遠遠不夠。“市一級能查到的信息還比較有限,在向省住建廳爭取後,我們獲得了比較詳實完整的綜合信息。”趙爽說,通過反覆篩查,共發現平昌縣域範圍內涉嫌“掛證”人數763人,並將該情況告知縣住建局。在接到紀委反饋情況後,縣住建局結合內部臺賬情況進行對比分析,進而將疑似人數大幅壓縮至240人。

“這裏面仍然可能混入了社會人員,要從中精準發現公職人員就需採取有針對性的手段。”平昌縣紀委一名幹部告訴記者,縣紀委監委會同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進一步開展複覈複審工作,將目標範圍縮小到35人,排除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的10人外,最終將違規“掛證”兼職的公職人員數量鎖定在25人。

破局:以取酬爲突破口查清問題

在精準確定違規人數後,更爲重要的案情分析偵破工作旋即展開。

“由於部分公職人員不夠坦白,避重就輕,案件偵辦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難題。”平昌縣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何虎坦言,有的人只交待某一次“掛證”行爲,企圖矇混過關。有的人以維持證書有效性爲由,掩蓋其獲取報酬的事實。在仔細梳理案情信息後,平昌縣紀委將違規取酬作爲一個重要的突破口,抽調骨幹力量,組成尖刀班,採取找當事人談心談話、調取銀行流水記錄、找掛靠公司瞭解情況等多種方式,成功查清相關涉案人員違紀事實。

“‘掛證’收益與其‘掛證’的類型有關。”據何虎介紹,如果只是將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到企業,並沒有兼任實際項目職務,也就是行業俗稱的“掛證不掛章”,一年的收入一般來說就五六千元。如果在企業兼職,則要再多拿四五千元,此次被查處的泥龍鎮黨委委員向維便屬此例。

記者瞭解到,向維將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先後註冊至3家不同建築公司,併兼職取酬。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證書就是行業俗稱的B證,有了執業資格證書和B證,才能擔任項目經理。也正因此,向維違規獲取的收入就更高。

“向維本人違規獲取的收入有2萬多元,他只管定期收錢,至於掛靠到哪一家公司他並不關心。”何虎說,有需要的公司之間會相互聯繫,因此纔出現證書先後3次註冊到不同公司的情況。不過,收入越高,風險也更高。在企業兼職就要擔責,如果所負責的項目出現了安全問題就要追究責任。因而,只“掛證”不兼職的人更多。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通報中多人都出現了整治後再次違規“掛證”的情況。如平昌縣水利局辦公室副主任程博在今年6月專項整治行動後,再次將證書註冊到建築公司;平昌縣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鄧旭不但不主動說清情況,還與縣住建局簽訂虛假承諾,隱瞞其在建築公司“掛證”兼職的事實。最終,這25人中有6人因無兼職取酬行爲受到所在黨組織給予的組織處理,餘下19人均被平昌縣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給與相應紀律處分。

在平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呂國樑看來,這些公職人員還沒有從思想深處認識到“掛證”的危害性,“承攬工程時利用這些懸空的資質證件,做工程時又交給不具備相關能力的施工人員,這顯然給施工質量帶來安全隱患,也不利於建築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之前對‘掛證’行爲的認識不夠,總以爲問題不大,經過組織的教育,現在才真正懂得了這裏面的危害性。”平昌縣交通運輸局幹部周林在向縣紀委遞交1.3萬元的退款憑證時,道出了自己的體會。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深入發展,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即“四庫一平臺”)正逐漸成型,依託企業、註冊人員、工程項目和誠信信息等四個基本數據庫,該平臺的治理效能正逐漸釋放。福建、江蘇、甘肅等多地都曾利用該平臺發現過大量“掛證”案例,“掛證”現象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

“現在我們只能查到縣域內存在的‘掛證’問題,對於本地公職人員跨市乃至跨省的‘掛證’行爲還無法查處。”何虎面臨的問題,固然有權限大小所帶來的限制,但也反映出當前大數據平臺在數據聯通上仍有不足。專家認爲,打通數據之間的障礙,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監管目標,正是“四庫一平臺”所肩負的使命。如果能達成全國範圍內的信息互聯互通,“掛證”行爲將無所遁形,而這無疑正是努力的方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