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首次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會議強調,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全面準確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佈局、重點任務、重大關係、重要保障,切實在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爲什麼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每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這篇重要文章中,圍繞“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從五個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黨的領導是我們的最大制度優勢,是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載入憲法總綱,進一步明確了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地位。如何在法治實踐中落實好黨的領導?在這篇重要文章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點要求:一是進一步推進黨的領導入法入規,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轉化爲法律法規,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實施。二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二是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爲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積極回應人民羣衆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

三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託。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完善法律規範、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和黨內法規體系,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時借鑑國外法治有益成果,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思潮錯誤觀點影響,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四是更好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建設,需要法治保護;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衛。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指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檢驗法治建設成效,着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實現國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規範化、法治化。

五是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則法必不能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至關重要。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研究謀劃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和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長遠規劃,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東中西部法治工作隊伍均衡佈局,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着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爲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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