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師陳亮:今介紹以案釋法之91,微信支付詐【騙】案。據高法公佈的信息,目前微信超過QQ成爲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爲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

以案釋法之91,微信支付詐【騙】案

今介紹以案釋法之91,微信支付詐【騙】案。據高法公佈的信息,目前微信超過QQ成爲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爲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

一.案情簡介

據一份移動社交報告,2020年全國微信用戶的規模,有望破8億。 確實,微信作爲首位社交平臺,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很多便利。也真是由於用戶數量廣大,使犯罪分子犯罪的空間也增大。

2019年11月14日,沈某某來到一家手機銷售店購買手機,事先探知這家店微信掃描支付時,沒有付款成功的提示音。進店後,挑了一臺華爲牌30pro手機,以6200元錢的成【交】,沈某某用微信掃描支付,但不確認支付,而是給店家出示了事先購買小額商品的微信支付圖,騙得該手機一臺。同月17日,沈某某又用同樣得手段,再騙得一部價值5599的華爲手機。二臺手機總價值人民幣11450元。

法庭審理後認爲,沈某某利用微信作付款碼截圖,虛假支付,價值達11450元,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同時查明,沈某某繫累犯,判處孫某沈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案件的典型意義

據高法信息,目前微信超過QQ成爲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爲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這些犯罪的手段越來越多,常出現的套路有什麼接龍紅包、搶紅包神器、付款碼截圖、身份克【隆】、【盜】號、掃碼送禮、砍價0元購物、投【票】等等,對這種非法索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必須給予嚴厲打擊。

三.相關法律規定

1.微信詐【騙】的,數額較大的,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

2.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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