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公司是壯大公司的一個有效途徑,收購帶來巨大效益的同時也伴隨着風險。那麼被收購公司需要注意什麼問題,被收購的公司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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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購公司需要注意什麼問題,被收購的公司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河北光顯律師事務所梁春凱律師解答:

注意下列事項:

1、要召開股東大會,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並徵求其是否同意轉讓的意見。

2、被收購的公司在收購之前,要委託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員組成項目小組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3、被收購的公司需要簽訂收購意向書。

《公司法》第173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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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光顯律師事務所梁春凱律師解析:

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或其股東進行洽談,初步瞭解情況,進而達成併購意向,簽訂收購意向書。

收購方爲了保證併購交易安全,一般會委託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事組成項目小組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而目標公司爲了促成併購項目成功,一般需向併購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披露公司的資產、經營、財務、債權債務、組織機構以及勞動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惡意併購或者目標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實就會對另一方造成較大的法律風險。所以,在併購的前期準備階段,我們建議併購雙方簽訂獨家談判協議,就併購意向、支付擔保、商業祕密、披露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進行初步約定(收購方爲上市公司,應特別注意對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義務),這樣即可避免併購進程的隨意性,又在併購前期談判破裂的情況下保障了併購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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