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債權債務糾紛隨處可見,雖然很多糾紛債權債務關係非常明確,但是卻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導致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實現。那麼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應怎麼做,如何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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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應怎麼做,如何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

北京京禧律師事務所張焱律師解答:

通過下列途徑保護債權人利益:

1、建立公司滅失預警機制。

2、引入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3、設立公司保證金和承諾還債制度。

公司保證金制度是指由公司註冊時繳納、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用於保障公司正常經營和債權人權益的專用款項。

《公司法》第3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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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禧律師事務所張焱律師解析:

債權人蔘與分配財產的途徑,主要是參加清算,其中分爲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一般在債務人的資產足以償還債務,可以進行非破產清算。在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則進行破產清算。如果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全部債權人同意與債務人達成和解的,仍可以進行非破產清算。

債務人應該在出現公司解散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登報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後,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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