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財經原創出品

記者 程維妙

編輯 胡萌

近期永煤、華晨集團兩個高評級國企接連違約,信用債市場風聲鶴唳,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稱“金融委”)在週末緊急發聲。

據中國政府網11月22日消息,21日召開的金融委第四十三次會議,研究規範債券市場發展、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會議指出,近期違約個案有所增加,是週期性、體制性、行爲性因素相互疊加的結果。會議同時強調,秉持“零容忍”態度,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爲。

業內人士表示,金穩會的態度可避免短期內信用風險進一步的擴散和蔓延,中期內,信用債市場的違約風險能否真正的降低,還是取決於經濟的改善程度和企業信用資質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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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發聲“維穩”

近期違約個案增加是週期性等因素疊加的結果

近期,債市“黑天鵝”不斷飛出。在曾擁有AAA評級的大型煤炭國企永煤控股違約後,國產汽車巨頭華晨集團11月20日正式啓動破產重整,“國企信仰”不斷受到衝擊,部分信用債大跌,多隻債券取消發行。

“近期違約個案有所增加,是週期性、體制性、行爲性因素相互疊加的結果。”金融委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資本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國債券市場改革開放不斷深化,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持續增強,市場整體穩健運行。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處理好促發展與防風險的關係,推動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江海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屈慶認爲,這一表態無疑會緩和市場對信用債市場違約加劇的擔心。從具體措施上,短期內流動性投放也會加碼,以緩和市場已經由於信用風險引發的流動性風險,這對利率債是好事,可以避免利率債被錯失。

事實上,針對近期信用債市場的違約事件,發改委、央行、證監會、上交所、交易商協會等部門已先後發聲或“出手”維穩。如在華晨破產當日,證監會宣佈對華晨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上交所對華晨集團一隻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招商證券出具監管警示函。海通證券固收團隊認爲,這表明監管對維護債券市場平穩運行發展、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決心。

“金穩會的態度只是避免短期內信用風險進一步的擴散和蔓延,對金融市場形成較大的衝擊。”屈慶表示,中期內,信用債市場的違約風險能否真正的降低,還是取決於經濟的改善程度和企業信用資質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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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處罰“逃廢債”行爲,有地方政府下“軍令狀”

金融委會議同時強調,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爲,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11月20日,在談及下一步加強公司債風險管理和推進違約處置工作時,上交所也曾明確,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加強自律監管,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爲堅持“零容忍”,將依法依規採取監管措施,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地方政府也下了“軍令狀”。“借債還錢,天經地義。在我們的腦海裏從來就沒有閃現過欠債不還的念頭,也決不允許省屬國企負責人有這樣的念頭。”山西省副省長王一新近日表示,2016年時,不少山西省屬國企尤其是煤炭企業曾面臨金融風險,後在政銀企各方努力下“活”了下來。

“省屬國企誰家面臨金融風險,而無應對之策,說明你那個財務總監不稱職。如果誰家造成了重大金融風險,對山西的信譽形象造成影響,那麼你這個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王一新稱。

一位券商分析師對貝殼財經記者表示,企業主要有兩類,一是基本面真的出現問題,只能靠借新還舊來進行融資;一種是短期的現金流出問題,所以會採用一些特殊的手段來“續命”。

在屈慶看來,最近違約的信用債確實存在行業低迷、信用資質惡化的事實,而不能完全歸結爲惡意違約。由於這一輪疫情以來,各個主體的宏觀槓桿率都出現明顯的上升。一旦明年政策開始退出,那麼企業的違約壓力可能還會增加,所以還不能就此樂觀的認爲信用風險會緩和。當然,如果政策上關注惡意逃廢債,還是有助於緩和信用債無序違約進而引發流動性風險的壓力。如果信用風險增加的同時,並不引發流動性風險,那麼利率債的環境會更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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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實各方責任,多家銀行、券商已被點名

對於下一步如何加強公司債風險管理和推進違約處置工作,上交所在20日表態中提到的另兩點,分別是加強風險監測排查,以及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跨市場監管協同,督促發行人、中介機構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和化解處置風險。

金融委會議進一步對監管、發債企業、中介機構等各方提出要求,明確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大局出發,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態和信用環境;發債企業及其股東、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必須嚴守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切實防範道德風險;同時加強部門協調合作,加強風險隱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

如前述提到,有券商已收到監管警示函。實際上近期被監管點名的並不止招商證券一家,海通證券因涉永煤集團違規發債,被要求啓動自律調查;而後包括興業銀行、光大銀行和中原銀行等主承銷商在內的多家中介機構也被捲入其中。

中介結構在企業發債過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近日貝殼財經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以監管公開處罰的“結構性發債”行爲分析稱,發行人自己認購資管產品A億元,並委託一個過橋方認購資管產品B億元,(A+B)億元資金全部認購發行人的債券。發行人實際融資B億元。接下來資管產品的管理人將發行人債券進行質押回購融資,融入B億元,過橋方贖回退出。此後,管理人需要不斷在市場上進行B億元的滾動融資,直至債券兌付。

“一些買債的中小銀行,有的就充當了過橋方的角色。”一位受訪人士稱,這種方式始於2017年左右,隨着金融去槓桿,一些民企、地方融資平臺等低評級信用債發行困難,於是採用這種灰色操作手法,以使債券發行成功。“市場好的時候各方受益,但信用一旦分化,弱信用主體一定先倒黴。”

監管接連發聲,也由於債券市場在服務實體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海通證券固收團隊表示,今年1月至10月非金融企業在上交所發行公司債券2.45萬億元,推動了企業復工復產和實體經濟發展。“經濟修復時期,更要發揮公司債券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金融委會議還提出,繼續深化改革。要深化債券市場改革,建立健全市場制度,完善市場結構,豐富產品服務。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升運行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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