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平潭一囂張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主犯林某獲刑13年

“小弟”們也都被判了……

2019年3月16日14許,實驗區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平潭海壇金座小區門口,有一羣戴着口罩和鴨舌帽的小年輕拿着長約50公分的砍刀無端毆打一男子。接到報案後,平潭公安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對涉案的幾名嫌疑人進行抓捕,並繳獲作案砍刀一把。

經過對案件的進一步審查,以林某爲首的惡勢力集團很快浮出水面。

據介紹,自2019年以來,林某、周某輝、林某超、周某府、陳某、吳某升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持械毆打爲手段,在平潭城關周邊多次實施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惡勢力集團中大部分成員案作案時均爲未成年人,他們心智尚未成熟無法很好地辨別是非,加之自身正處於叛逆期又容易受到影視劇的影響,在接到林某的拉攏後,很快就成爲了惡勢力集團中的一員。據團伙成員供述,林某經常在各個場合向其集團內的成員灌輸要做大做強的想法。”辦案民警說。

惡勢力集團成員被抓捕

由於集團內成員均爲社會閒散人員沒有固定收入,爲維持日常開銷,林某就以幫忙“做事”爲條件尋求社會“老闆”“大哥”資助。

爲壯大聲勢,林某等人通過多種途徑購買砍刀、鐵鍬、棒球棍等作案工具並多次組織團伙成員與他人持械鬥毆,集團成員爲尋求刺激在林某的縱容下隨身攜帶砍刀,在外遇到看不順眼的人或事便要抽刀威脅或是糾集團夥成員打架。此外,爲控制人員,林某以方便召集打架爲由爲集團成員提供出租屋居住並多次組織成員吸食毒品。

2020年3月17日,平潭檢察院對林某、周某輝、林某超、周某府、陳某、吳某升等9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涉嫌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訴。

2020年7月30日,平潭縣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林某爲首要分子,以被告人周某輝、周某府、林某超等人爲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一審宣判,以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0元。其他成員分別獲刑4年至11年3個月

出品:平潭綜合實驗區融媒體中心

文字:融媒體記者

圖片:由實驗區掃黑辦提供

責編:曾 潔 韋 伊

編委:盧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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