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覃某批准逮捕。

配图来源网络与文无关

10月1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覃某乔装后到兴仁市朝顺城市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将先行准备好的汽油倒在一辆摩托车坐垫上,用打火机点燃坐垫后逃离现场。该火灾共造成两辆小轿车、两辆摩托车及地下车库部分消防设施被损毁。

经查,犯罪嫌疑人覃某系兴仁市朝顺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员,因在工作中常与业主发生冲突及被领导数落,便心生怨愤,实施纵火。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覃某作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员,本职就是管理小区秩序、维护小区环境安全,而覃某却罔顾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深夜纵火,行为恶劣,决定批准逮捕。

(二三里编辑LW)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