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大家還記得前段時間前任泰國移民局長、現任總理府特別顧問素拉切委任私人律師向中央行政法院起訴泰國總理巴育的事情嗎?

11月24日據泰媒最新報道稱,關於素拉切此前以“下令調任不合法,且在沒有犯錯的情況下,還沒有被調回原職”爲由,起訴總理巴育以及總理府次長辦一案,中央法院並沒有接受審理上述案件。法院方面給出的理由是:

素拉切於8月20日向上述2名被告方發送文書要求討論下令將其調回在國家警察總署的原職位,而2名被告方則必須要在11月18日之內討論結束,如果說過了討論規定時間訴訟人還沒有得到商議結果,那麼就將訴訟人視爲2被告方的受害者。

不過,當2名被告方沒有將商討的結果以信件文書方式告知訴訟人,且訴訟人的信件文書還處於2名被告的商議之中時,也就說明該文書尚未通過90天的商討規定時間(該時間自被告方收到訴訟人發送文書之日算起)。

因此,訴訟人不被視爲兩名被告的受害者,訴訟人自然也就沒有權利向法院起訴兩名被告,法院也不接受審理上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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