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應該從兩方面下手。雙管齊下才能看到和平的曙光。

其實,在國內很多高端社區當中業主與物業之間的關係還是非常融洽的。原因就在於業主捨得掏錢,物業也能夠賺到很多錢。所以雙方的關係都很融洽。反之,在很多普通小區當中物業費本來就不高業主還不願意掏,物業本來做的工作就不多還想要多賺錢,牽扯到利益關係之後,雙方的矛盾也就自然而然產生了。

所以說我們要找到一個既能制約業主,又能管理物業的辦法。當然這其中人員內心的變數是不可控的,我們也就無法保證真正的公平了。

建議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後招標物業進場,和物業簽訂的合同包括所有業主的需求,並設置打分項。每年物業費的收取工作都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然後年初撥付部分資金給物業維持基本的運轉。而後每個月或者每個季度由業主打分物業的工作,合格後給付物業費,如有不合格項立即整改,合格後給付物業費。如果持續不合格或者打分標準低於一定的限度就扣物業費。而扣除的物業費也不能返還給業主,當作業主大會的備用金或者今後小區共用的資金放入統一賬號保管。

如此一來業主不會爲了節約物業費亂打分,因爲錢不會退給業主。物業的服務意識也可以提高調動物業的積極性。只要此過程中人員不出現什麼內心的變化問題,那麼這樣的方案還是可以有效緩解業主與物業之間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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