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獄囚犯賄賂獄警,還聚衆賭博

澎湃新聞記者 王健

時隔一年後,湖南雁南監獄囚犯聚衆賭博案有了新進展。11月25日,湖南衡陽中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五份刑事裁定書,披露了湖南雁南監獄五名罪犯在獄中賄賂監管人員、用手機參與網絡賭博等重大違規行爲。

2019年12月19日,澎湃新聞報道了雁南監獄存在囚犯聚衆賭博的問題。當天晚間,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回應媒體稱,當年11月11日,雁南監獄紀委接到舉報,反映該二監區監區長肖某某存在違法違紀、罪犯李某某獄內又犯罪等問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已對該舉報立案調查。初步查明,該二監區監區長肖某某涉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罪犯李某某涉嫌獄內又犯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此後,該案未公佈進展情況。直至2020年11月25日,衡陽中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發佈了五名囚犯的撤銷減刑刑事裁定書。這五名罪犯爲侯夥炎、佔靈峯、李君、蔣洪林、李有華,此五名罪犯均曾向雁南監獄二監區長肖彤華行賄,以換取減刑或關照。除侯夥炎外,其餘四名罪犯還曾違規私藏、使用手機參與網絡賭博。11月24日,衡陽中院裁定撤銷該五名罪犯相關減刑裁定。

涉事的雁南監獄二監區長肖彤華已因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減刑、受賄被判刑。不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目前尚未公佈肖彤華的判決書。

五名罪犯均曾獲多次減刑

11月25日,湖南衡陽中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五份刑事裁定書,涉及雁南監獄五名罪犯的減刑問題。澎湃新聞注意到,該五名罪犯均曾獲多次減刑,存在問題的減刑發生在2018年和2019年。

侯夥炎因犯搶劫罪,獲刑十七年。2015年、2016年其先後兩次獲得減刑。2018年11月29日,衡陽中院作出(2018)湘04刑更1919號刑事裁定,對罪犯侯夥炎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

佔靈峯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2014年、2016年,其獲得兩次減刑。2018年11月9日,執行機關雁南監獄以該犯在服刑期間有悔改表現,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衡陽中院審理。衡陽中院於2018年11月29日作出(2018)湘04刑更1918號刑事裁定,對罪犯佔靈峯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

李君因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獲無期徒刑。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李君先後獲得三次減刑。2019年5月23日,執行機關雁南監獄又以該犯在服刑期間有悔改表現,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衡陽中院審理。衡陽中院於2019年6月14日作出(2019)湘04刑更633號刑事裁定,對罪犯李君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蔣洪林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1年、2014年、2015年,其獲三次減刑。2018年6月29日,衡陽中院作出(2018)湘04刑更1147號刑事裁定,對罪犯蔣洪林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李有華因犯盜竊罪、銷售贓物罪,獲無期徒刑。2011年、2013年、2015年、2016年先後四次獲得減刑。2019年5月23日,雁南監獄又以該犯在服刑期間有悔改表現,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衡陽中院審理。衡陽中院於2019年6月14日作出(2019)湘04刑更632號刑事裁定,對罪犯李有華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0年11月5日,衡陽市華新地區檢察院以上述五名罪犯“在服刑期間存在重大違規行爲”爲由,向衡陽中院提出檢察意見書,建議該院對該五名罪犯在2018年/2019年的減刑裁定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私藏手機參與網絡賭博

衡陽中院重新審理查明,2018年5、6份左右,罪犯侯夥炎想呈報減刑,因減刑考覈分不足,於是通過罪犯倪平平幫忙請託監區長肖彤華,肖彤華通過虛報“心理互助員”的方式違規爲侯夥炎加分,使侯夥炎達到了呈報減刑的考覈分。

侯夥炎爲表示感謝,從罪犯佔靈峯處借款3000元,讓倪平平幫忙在二監區幹警值班室送給了肖彤華。2018年10月15日,湖南省雁南監獄提請減刑,2018年11月29日,侯夥炎被衡陽中院裁定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

衡陽中院審理查明,罪犯佔靈峯爲請湖南省雁南監獄二監區長肖彤華給予關照,分別於2018年春節前、2019年春節前兩次在肖彤華辦公室送給肖現金各2000元,共計4000元;罪犯李君爲請肖彤華給予關照,分別於2017年春節前、2018年春節前兩次在肖彤華辦公室向肖行賄現金5000元,共計10000元;罪犯蔣洪林爲請肖彤華給予關照,分別於2018年春節前、2019年春節前兩次在肖彤華辦公室送給肖現金各2000元,共計4000元;罪犯李有華爲請肖彤華幫忙調換崗位,在車間保管室送給肖現金3000元,後其被調整到車間報送員崗位。

佔靈峯、李君、蔣洪林、李有華均曾違規私藏、使用手機參與網絡賭博。其中,佔靈峯在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使用私藏手機參與網絡賭博,涉案資金20000元;罪犯李君在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使用私藏手機進行網絡賭博,涉案資金39900元;罪犯蔣洪林在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使用私藏手機參與網絡賭博,涉案資金158360元;罪犯李有華在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使用私藏手機參與網絡賭博,涉案資金19000元。

衡陽中院審理後認爲,上述五名罪犯存在重大違規行爲,不符合減刑條件。2020年11月24日,衡陽中院裁定撤銷其於2018年/2019年對上述五名罪犯作出的減刑裁定書。

此外,衡陽中院11月25日公佈的這些裁定書還顯示,雁南監獄二監區長肖彤華已因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減刑、受賄被判刑。不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目前尚未公佈肖彤華的判決書。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