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是無法明確界限,欠款人到底是有錢就是不還、還是真的沒錢還呢!此時,起訴至法院是保護出借人唯一的、且最爲有效、省事的手段。

第一,必須在訴訟有效期內,主張權利

一般的民間借貸,無論是否有正式的借條,其訴訟時效也就只有3年(還款期滿之後)。一旦超過訴訟時限,再去主張自己的權利,將會面臨很多的麻煩!

訴訟時效這種事,不僅你知道,借款人也知道。

而很多人欠錢之後,之所以一直推脫不還,甚至玩消失、不接電話、不回信息,就是想等超過時效,導致你難以起訴。

因此,一旦發現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很低,第一件事就是應該起訴至法院。這樣才能最大程度保護我們自己的權利。

第二,通過起訴,才能確定欠款人是否有錢

現實情況當中,欠款人是否是故意拖欠不還,借款人是無法得知的!很多情況下,並不是沒錢還,而是他不想還、甚至提前將資產轉移了而已。

這種情況下,通過起訴到法院,就可以很容易查詢到欠款人的資產情況。一旦判決過後,欠款人依舊不履行還款義務,也可通過強制執行的方式,來追索資金的!

另外,有了法院的介入,也能給欠款人制造一定的壓力。在老賴、限高、徵信黑名單等限制措施下,也能迫使其主動籌錢還款。

第三,起訴的成本並不高,流程也不繁瑣

很多人或許覺得起訴的時間比較長、流程複雜、需要支付較高的成本,其實並不是!

現如今,針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借條或其他)的民間借貸糾紛,可以採用簡易流程來處理。網上便可提交相關申請,所先行承擔的費用很低,也就幾十元而已。

還有一點,這種借貸糾紛,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根本無需委託律師,自己就可以操作的!

總之,遇到欠錢不還,不管啥原因,比較妥當的處理方式,還是起訴至法院。只有真正去執行了,才能知曉對方是否有錢,是否故意隱藏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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