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摸腚门”事件,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清华美术学院一位学姐公开指控学弟性骚扰,借书包掩护在食堂“摸了她的屁股”;学姐要求学弟提供身份证件,并表示可以调取监控来证明清白,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学姐曝光了该学弟的信息,随几上热搜,引舆论哗然。然而后经查询监控,发现不存在“学弟咸猪手”行为,随即学姐发文向学弟歉致,并表示删除相关文字,不再传播此事,双方达成和解。针对此事件,笔者谈几点个人看法:

首先、大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必须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对于此事件,有律师网上出面说法:就网传的相关信息来看,这本是一个误会;此事在于当事女生学姐缺乏证据意识、过于主观,最终演化成一个名誉侵权事件。在监控出来之前,学姐应该以事实说话,而不是凭想象与猜测,可以指控疑似被侵犯,但不应定论,更不能提前公布学弟的个人信息,造成误伤和伤己;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及时报案,等待证据(监控)出来,再视情况决定下一步采取的行动。作为一个“乌龙”事件的“摸腚门”,仅仅是赔礼道歉是肯定不够的,学姐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以补偿学弟受到的伤害!

其次、“性骚扰”情况属于敏感事件,务必要证据确凿,尤其在网上传播,更要慎重。我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中国所有法律中首次出现“性骚扰”这一概念,使性骚扰成为法律明确禁止的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女性遭遇性骚扰时更多采用直接制止的方式,当遭遇与令自己讨厌的性相关的身体触摸和性要求时,绝大多数女性反映是比较激烈的,甚至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误解”或“误伤”;清华“摸腚门”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事件中学姐作出相对反映都是没有问题,她最大的失误就在于“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肆意在网上传播,引发对事件中学弟的网络暴力侵害”,正如“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样,后来的监控调取证明,学弟不是故意,更不是伸出“咸猪手”,但为时已晚,网络暴力伤害是不可逆的!

再者、做人要善良,网络暴力突显人性恶的一面,我们不要人云亦云、好心办坏事。当下我国网络舆论生态整体向好,“拉帮结派”和“叫阵约架”式的争论与极端表达已经逐渐失去了市场空间,网络文明已经成为了一种风尚;但是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不少,例如网上舆论热点事件频发、网络舆论媒体舆论错位、境内外舆论互动加深、意见领袖影响网络舆论、热传播中负面倾向明显、网上造谣传谣问题凸显等等。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14亿人口中有12亿网民,网络舆情参与度高涨,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可比拟的;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引发高度关注,特别是网上造谣传谣问题,往往对当事人一方造成很大被动和伤害,清华“摸腚门”事件中,那些不问青红皂白肆意攻讦当事人双方的“路人甲”们,你们“看热闹不嫌事大”,素质何在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清华摸腚门乌龙事件”,对于当事人双方造成的网络暴力伤害,是令人特别愤慨的。事件中的学姐固然有其处置不当行为,但是那些“吃瓜群众”呢?像墙头草一样胡乱跟风、肆意鞭挞别人,岂不是更加令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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