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789年,法国人民推出了《人权宣言》,其中,重点的强调了一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当年最早的人权意识觉醒,别说后来由封建走向民主的重要一步。

从那以后,人权逐渐的被强调并且被保障,每一个人都在,民主平等自由的环境里面捍卫自己的权利,而这也构成了如今时代文明繁荣的一个基础。

不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权益问题还是会面临着整体与部分的冲突。法律捍卫个人权利,但有的时候,在整体规划之时依旧会发生一些冲突。特别是近些年来的城市规划,拆迁户问题就成为了其中的典型问题,个人的权利需要保障,但社会的利益也需要尊重,又该如何从中取舍呢?

在这种纠结之中,出现了一群特殊的人,他们被称为“钉子户”。这些人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的一个重大话题,而且背后牵涉到的整体与部分的冲突更是比比皆是,那么该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呢?

一、“钉子户”的诞生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钉子户”一词之含义,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在征用的土地上不愿迁走的住户,这一类人群有自身的苦衷,亦或者因为利益分配不公正而拒绝社会工程的执行。

这一词语理论上来说应该属于近现代的产物,在封建王朝时,君主拥有率土之滨,因此一直命令下达,任何人事或者物都应该为国家政策让路,这是封建时代的残酷以及对人权的剥夺。

等到了近现代社会以后,封建等级社会一去不复返,人权与民主意识逐渐觉醒,因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多的得到保障。而且再加上1978年后发展加快,使得城市化进程也急剧加快,因此,城市规划越来越多,就面临着拆迁户的问题。

拆迁户又涉及到的利益,双方必须要围绕着利益的交换来做出最后的决定,但往往这一过程有着太多的纠缠,于是渐渐的演化成了非常严重的“钉子户”现象。

一般来说,“钉子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搬迁选择与否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例如关于住宅问题,是否能合理分配,例如关于赔偿金问题是否能谈妥。

因此在僵持之际,最终酿成了一个尴尬的现实,有的城市规划被迫为这些“钉子户”让路,甚至“钉子户”还会影响市容整洁,但很多时候这一现象终究难以被消除。例如在北京就有不少“钉子户”,其中还有一人要价三个亿,更是其中的典范。

二、“最牛钉子户”

北京朝阳曙光西路,曾经属于一个普通的村落,这里居住着不少的民众,与市区较远。直到16年前开发商决心对这一地区进行开发,并且开始新的城市规划。想要规划这一区域,就必须要面临着挨家挨户的拆迁问题,因此这是一个大工程,开发商被迫挨家挨户的与众人谈判。

一般来说,当年北京的拆迁补偿还是很足的,不仅会补偿一套标准的住房,而且另外还会给予足够的赔偿金。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一户人家可以得到60万到80万左右的补偿金,这在当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钱,完全可以让一户人家过上好日子。

经过反复的谈判,那里面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搬迁,而且大家都非常开心的住入了回迁房里面,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但就在大家一片赞同声之中,有一户人家坚决反对,这户人家认为,开发商给出的价格太低,而且他们坚定的认为,自己所处的区域是非常重要的战略区域,未来必定成为一个繁华城区,因此觉得给出的报价太低了,他们需要更高一点。

这一行为其实已经开始有“钉子户”的迹象,开发商被迫与之进行反复交谈,也曾经提出过更高的搬迁赔款。但事实上,这户人家一步不退,甚至到后来提出了天价,三个亿。并且明确表示,没有三个亿,绝对不会搬迁!

当年的三个亿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恐怕开发商也无法承受这样大的差价,因此只能被迫扬长而去。记得当年看过一个相关的故事,里面讲述了一位象棋老大爷的拆迁故事,他没有任何的后代,只有一个陪他下棋的年轻人。他从小就在这里居住,一直等到要拆迁。老人不愿意拆迁,并且认为这里承载着他一生的记忆,因此假若要拆迁的话需要一个亿。

故事中的老大爷要这么高的价格,是因为他的一生都在这里,回忆是远远不能用价值来衡量,所以他的“钉子户”行为,还有些能够让人理解。但很明显,现实中的这位北京“钉子户”,他的要价的确有些不合理,其行为已经有些超标。

正因如此,开发商被迫放弃对于他的拆迁,于是绕开他们家进行了新的规划,这个规划看起来很扭曲,但最终还是得以成功。

三、尴尬的现状

等到小区建设完成以后,这户人家开始绝望了,因为原先的邻居已经全部搬走了,周围都是新的高楼大厦,还有新的店家。这户人家虽然还在那里,但已经显得格格不入,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家挡住了进出的道路,因此经常被各路居民和店家抱怨。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户人家在这里呆了16年,没有任何的生活改变,甚至还陷入到了更加严重的生活问题中。迫于无奈,这一户人家也想要搬家,但开发商早就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好说话了。迫于无奈之下,这家人只能放弃曾经的标准,只接受了83万元的赔偿,甚至连住房的补偿都没有给到。

对于这样一个结局,估计这家人也是感慨万千,曾经有60多万的补偿金,还有一个住房,如今虽然多了20万,但是可能长期连租金都付不起了。“30年河东30年河西”,社会的发展可谓是变化无穷,固执与坐地起价让他们自食苦果。

四、“钉子户”的未来

回顾这位“最牛钉子户”,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钉子户”与开发商的矛盾对抗,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边都吃亏。开发商因为没有合理的规划,结果导致房屋建设畸形。而“钉子户”因为价格不达标,结果到后来反倒不如之前的条件。所以到最后是双败的结果。

因此未来的“钉子户”的出路,而是要立足于现实,进行合理的调解与协商物权法明确的保证个人的权利,但也要注意,个人与整体之间永远都是个体利益,服从于整体利益,因为没有了整体的确会没有个人。因此在城市规划知识,只要能够得到较好的利益,没必要去做“钉子户”,没必要借此发财,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正途。

此外,开发商也应该好好的补偿居民,毕竟安土重迁是中国人的传统,让别人动家动土,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搬家这件事情上,要永远遵循物权法,还有人权至上的原则,此外,在劝说搬迁时,不仅仅要以利益来动人,更多的要以德服人。伸手不打笑脸人,一切都在和谐中进行,其实没有谈不成的事情。

彼此之间和气生财,好好搬家,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冲突了,毕竟换位思考,达到双赢。

结语

所以,“钉子户”问题虽然很常见,并且让人无法下手。但这未必是一件坏事,“钉子户”的现象也可以让人们停止狂飙的脚步,立足于百姓的利益来思考现实。城市化固然很重要,但百姓的需求更加重要,而且城市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更重要的是让百姓过得更加滋润。

当然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在极致冲突之时,还应该在保留自身相应权益的条件下服从于整体,这是过去哲学书中就已经强调的一点。每一位居民也应该有相应的意识,只有整体好的,个体才会相应的提升,真的没必要用拆迁户这件事情来发财,甚至来刁难社会工程。这大概就是拆迁户事件的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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