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衣哥”正在同時遭遇兩場風暴:一場刮向現實,一場刮向人設。

2011年2月13日,“大衣哥”朱之文參加山東綜藝頻道選秀節目《我是大明星》濟寧地區海選,引起關注後於3月15日登上湖南衛視的《快樂大本營》,3月24日參加央視綜合頻道綜藝情感類節目《我們有一套》,3月29日參加山東衛視的民間文藝秀節目《中華達人》,4月12日參加山東電視綜藝頻道選秀類節目《我是大明星》總決賽,4月15日,參加由中央電視臺綜藝頻道錄製的綜藝競技節目《歡樂英雄》,4月30日,參加由北京電視臺文藝頻道錄製的生活類節目《百姓秀場》,6月14日,參加中央電視臺綜藝頻道互動類綜藝節目《我要上春晚》, 12月19日,參加中央電視臺真人秀節目《星光大道》年度總決賽,在比賽中獲得第五名,12月22日,參加中央電視臺綜藝頻道互動類綜藝節目《我要上春晚》人氣王決賽,2012年1月22日,“大衣哥”成功登上央視春晚,演唱了歌曲《我要回家》。

從上面的時間節點來看,“大衣哥”成名之迅速無人能及,多少人想上春晚,經過多少年的努力都未能成功,而“大衣哥”的人生比開掛都快,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從一個窮困潦倒的老農民,一下子登上央視春晚,成爲網絡紅人。

而他也憑藉着渾厚的嗓音,成爲農民藝術家,大陸歌手。

要說爆紅,“大衣哥”當之無愧。

自此之後,“大衣哥”收到各種綜藝、娛樂節目的邀請,登上了各大衛視的舞臺,說是家喻戶曉都不過分。

時間一晃9年過去了,大衣哥一直以憨厚的農民形象示人,對於這位不太會說話的藝人來說,這9年如同做夢一般,自己的身價也水漲船高,據說唱三首歌,就價值10萬。

因爲草根,他也成爲很多人的偶像,也吸引了衆多粉絲。

而就在今年的11月24日,“資深媒體”人張某炮轟“大衣哥”出軌、逃稅、假拍賣等“惡行”,把這位農民藝術家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文中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1、“大衣哥”出名後出軌女粉絲,後被勒索50萬,經這位媒體人的幫助,最終支付對方5萬元“補償款”;

2、“大衣哥”在這近十年裏,賺了1.5億,但是稅卻沒繳多少,只是象徵性的意思了一下,還是在“范冰冰8.8億”事件時處理的;

3、“大衣哥”當年被捐款,此知名媒體人出主意,義拍他的大衣,結果當年的大衣已經找不到了,就隨便在市場上買了一件進行拍賣;爲了出名,還曾假借“拍大衣哥”賬號賣出70萬的噱頭炒作自己(就是踹門事件的導火索);

事件到此,我不禁思考兩個問題:

1、 爲什麼這位媒體人會爆料大衣哥的“惡行”?

2、 他這樣的行爲,會給他本人帶來什麼好處?會給大衣哥帶來什麼影響?

對於第一個問題,在張某曝料時曾稱,他多次幫助大衣哥,包括“出軌”時被勒索,捐款時拍賣大衣,以及在上其它節目時爲其牽線搭橋,他都是出人出力,而且不要錢。

按理來說,這樣高風亮節的一心“幫助”別人,但是在這個時候卻曝出大衣哥曾經的種種“惡行”,而且都是過去式,是良心發現還是因爲賺的1.5億沒分給他?

關於第二個問題,大衣哥本就是草根出身,本身並不像知識分子那樣有覺悟,心態上也並沒有那麼完善,看待問題本身就存在侷限性,突然變的這麼富有,心理上肯定發生了很多變化,能夠保持9年實屬不易。

並不是說他變壞是應該,而是一個人能接受的心理上限是有限,在沒有足夠的知識武裝自己的時候,難免會出錯。

而這次的曝料,或許會成爲“壓死”大衣哥的一根稻草。順便說一下,那位知名媒體人的粉絲有1500多萬,也就是說在發佈消息的一瞬間,至少有1500萬人有可能看到這則消息而追根溯源,人肉大衣哥。

不管這次事件是真是假,都會對大衣哥帶來不可磨滅的影響,就如2012年印小天的遭遇一樣,代言、影視、廣告都被取締。雖然正義並未缺席,但始終是“亡羊補牢”,已經晚了。

對於這次事件,雖然大衣哥及其團隊迅速作出了反應,也給出了回應,但不管事情是真是假,也不管當事人是否真的做了什麼,但造成的影響,已經不可磨滅,至於事件本身的真實性,已經不重要了。

誰願意用一個“有可能有污點”的藝人呢?或許這纔是曝料的真實目的。

這也許是出了這檔子事,沒向有關部門反饋的原因吧。

我只想說: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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