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涉未成年人撫養糾紛案件履行審判監督、支持起訴職責,該案系該院開展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試點工作後的首件成功案例。

涉罪未成年人小新(化名)曾因受成年人邀約參與聚衆鬥毆案,被浠水縣公安局移送浠水縣檢察院未檢辦審查。在辦案中,未檢檢察官對小新進行了社會調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導、親職教育等工作。圍繞案發起因和成長背景瞭解到小新父母自2014年協議離婚,其撫養權歸父親,但因父親平時並未盡到監護撫養義務,導致處於青春叛逆期的小新無心學業,過早結識不良青少年混跡於社會,脫離有效監管,此次案發是小新受到其他不良社會青年邀約,參與多人在公共場所打架鬥毆,釀下禍端。

在辦案中,該院爲小新制定了詳盡的幫教方案,並由小新母親配合將其送往紅安翔鵬青少年觀護教育基地進行觀護矯治。今年6月22日該院決定對小新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6個月。次日,未檢辦案人員與小新母親驅車三個小時趕至紅安青少年觀護教育基地,對小新進行了一次語重心長的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宣告教育儀式。

不公開宣告教育

與此同時,承辦檢察官從小新母親處瞭解到:小新父母離婚時,約定兩名未成年子女均由父親撫養監護,但是其父親長期不顧家,將小新和小新的妹妹丟給年老的父母照料,幾乎沒有盡到撫養監管義務。小新和妹妹的生活、學習費用都是由母親承擔,因其母親已重新組建家庭,並生有一子,經濟條件也不好。但身爲母親無法不管自己的孩子,又因經濟困難甚感無助,想將孩子的撫養權要回,又不懂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爲自己和孩子維權。

未檢檢察官隨後馬上聯繫到院第四檢察部負責民事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會同法律援助律師,爲小新母親提供法律幫助。7月11日,小新母親向浠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變更子女撫養權民事訴訟,同時向該院申請支持起訴。隨後,該院未檢檢察官與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共同走訪調查取證,聽取了小新和小新妹妹的意見,小新與妹妹均提出書面申請,希望能由母親撫養。

辦案人員在取證

7月30日,該院依法對該起撫養權糾紛案件支持起訴。最後該起撫養權糾紛案件通過法院主持調解,訴訟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約定爲了子女健康成長,均需認真履行對子女的撫養和監護義務。調解生效後,浠水縣人民法院及時向該院回覆調解結果。

“非常感謝未檢檢察官對我的幫助,這段時間以來我深刻反省並認識到自己之前是多麼離譜,害了自己也傷了我媽媽的心。目前我在學廚師,工作狀況很好,我以後一定會認真工作,遵紀守法,走正確的道路。”“真心感謝你們,如果不是你們的真心相助,我這個當母親的一直都在焦慮和困境中掙扎。”涉罪未成年人小新和他的母親對未檢檢察官說道。

法院回覆調解結果

多年來,浠水未檢人在辦理各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一直秉持“用專業的素養和探索的精神,精準幫教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同時竭力維護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這一理念。因爲在他們眼中,每一個孩子都應該被呵護,被正確引導,被幫教挽救,被溫情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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