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申請執行人馬某來在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和合”特色品牌調解室數着剛拿到的執行款,臉上洋溢着喜悅的笑容,數完錢連連向執行幹警鞠躬訴說着感激之情,“王某拖欠我的工資三年了,強制執行太高效了,感謝法院,感謝執行幹警”。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間,王某僱傭馬某來爲其提供勞務,期間王某支付原告部分勞務費。2019年7月,經雙方結算,王某向馬某來出具金額分別爲4萬元、6千元的欠條各一份,王某承諾於2019年8月底前支付。還款期限屆滿後,馬某來多次索要報酬無果,眼看辛辛苦苦的血汗錢“打水漂”,馬某來抱着試試看的心態,於2020年8月向格爾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主持調解後,王某仍未支付,拿不到血汗錢的馬某來無奈之下,只得向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將該案納入了涉民生案件的重點案件臺賬,並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執行。執行法官拿到案卷後仔細分析案情,考慮到年關將至,要讓農民工能過個好年,必須再加速度。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王某財產,同時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執行法官聯繫到被執行人王某,王某聲稱家中有事,無法前往法院解決案件,希望延後幾日再行支付。過了幾日,執行法官再次撥通了被執行人王某的電話,王某又是推拖有事或稱不在本地。爲了進一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向其闡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後果,便告知其次日必須到庭。

王某到庭後一直稱過幾天再償還。此種情形下,執行法官向其釋案明法,闡明利害,明確告訴其如拒不履行義務,將對其採取拘留措施。經過執行法官的努力,也迫於法律的威懾,被執行人王某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向申請執行人馬某來支付了26200元,並表示兩日後將剩餘案款交至法院。可是兩日後,王某再次上演“羅生門”,表示其在大柴旦地區遭遇車禍,目前無法來法院支付案款。此時,執行法官的“火眼金睛”早已看透被執行人王某的“作秀”,便驅車來到其所工作的公司找到了“在大柴旦出了車禍”的王某並將其帶回法院。面對執行法官的質問,王某承認其向執行幹警撒謊是爲了拖延還款,執行法官決定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戴上手銬的那一刻,王某慌了神,立刻聯繫親屬將剩餘案款交至法院。

考慮到被執行人王某拖欠農民工工資長達三年時間,並且在法院開展執行工作時多次撒謊不配合法院執行,以此執行法官對王某當場訓誡,通過教育,王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向法院遞交了悔過書。至此,申請執行人馬某來拿到了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資款。

事後,申請執行人馬某來發來短信,想以一面錦旗表示謝意,最終被執行法官婉言謝絕,對執行法官而言申請執行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比收到錦旗更開心。

俗話說天道酬勤,勞動是光榮的,一分血汗,一份酬勞,獲得報酬是應該的。對農民工而言,遭遇拖欠工資、討要無門之時,法院就成了他們維護權益的最後一道門,保護勞動者權益、保障農民工工資,責任顯得尤爲重要。臨近年末,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六穩”“六保”專項執行行動和“暖冬”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加大涉民生類執行案件執行力度、強化執行措施,在駛向“十四五”的新航程中,牢牢把握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從人民羣衆關心和滿意的事情做起,以實幹扛起新擔當、以實績擘畫新藍圖,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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