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守护绿水青山
2020年9月21日,今年松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干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责令被告干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在2020年秋季植树期在被破坏林地内履行3103平方米林地及植被恢复工作。
该案件只是松原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保护环境资源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
松原市两级法院
及时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
化解矛盾纠纷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环资审判法官专业素养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这对环资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需要的专业知识更为全面、司法理念更为先进、精力投入更为巨大。
松原全市两级法院以会代训认真学习了关于“两山”理念的重要论述,提升理论素养,在加强理论知识的同时,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及时更新也是必不可少的。
松原全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法官积极学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对于新发布、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更新知识储备。为更好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积极为松原市环保立法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指导
协调推进环资司法保护工作
2020年是松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自5月起,松原中院每月调度所负责的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向松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胜利。
为更好地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保障环境资源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松原中院及时总结梳理2017年以来松原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并向松原市人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调研组作专题报告。同时,强化对基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松原市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落成,助力松原市环境资源审判“两区”建设。
因环境资源审判涉及各类案件类型,审判工作涉及多个庭室,松原全市两级法院创新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构建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协同审判机制,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新发展,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专项审理
以审判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松原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审理一批
环境资源典型案件
加强对松原市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开展
2019年9月16日,松原中院受理了建院以来第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北京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的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12月24日首次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2月2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猎鸟类野生动物案,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提讯室参与庭审。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省高院将该案列为吉林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0年9月28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岭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长岭县水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用详实全面的书证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向法庭直观地展示了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加强普法宣传
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在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松原市两级法院在世界环境保护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同时,有六家法院的法官干警走进社区、公园、农村,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手册,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提供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咨询,设置环保宣传展板。活动结束后,两级法院及时开展后续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活动宣传效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下一步
松原市两级法院将积极履行环资审判职能
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为抓手
在涉环资案件审理中
高度重视
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防止污染与修复生态工作
力求在生态的
后期维护与补植等恢复性司法上精准发力
有力有效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