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行長助手

11月27日,徽商銀行披露,與包商銀行、包商銀行接管組及存款保險基金訂立收購承接協議,向包商銀行收購承接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收購價約177.35億元。

而這筆史無前例的收購案件細節,包括如何分拆四家分行,也於11月27日披露。

177億收購落地 

據公告,徽商銀行承接與收購資產賬面淨值等額的負債,包括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及從總行匹配的相應負債。截至交易基準日,本次收購承接項下資產賬面淨值及本行承接的包商銀行的負債總額均約爲983.83億元,資產評估值約爲653.48億元,業務價值爲153億元。徽商銀行無需就本次收購承接向包商銀行支付任何現金對價。

徽商銀行承接負債和收購資產評估值軋差的金額,扣減應當支付的業務價值金額,剩餘款項總額爲177.35億元,由存款保險基金在收購承接協議簽署後30個工作日內,以其在徽商銀行處存放的存款,以轉賬方式向本行指定賬戶進行支付。 

如何分拆四家分行 

據公告,徽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包括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等四大類。

其中,目標業務分爲四類處置: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記賬維度涉及的業務及資產、最終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表內外對公信貸類業務和四家分行零售貸款業務及資產、四家分行所在地的信用卡業務及資產、表外理財業務中客戶註冊地在內蒙古自治區域外的業務及資產。

目標負債包括應付未付,具體內容如下:

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吸收的存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預計負債、其他應付款及其他負債。目標負債不包括包商銀行四家分行開展的託管業務項下的負債和理財業務項下的負債。

目標人員:包商銀行2019年5月24日登記在冊的隸屬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四家分行,總行公司金融事業部和金融市場事業部派駐四家分行所在地區的事業分部,及四家分行信用卡部、分中心的對勞動關係、勞務派遣關係移轉無異議的合同制員工和派遣制員工。在四個地區工作的包商銀行總行員工(含總行高管、總行赴分行掛職人員、分行至總行調訓人員、總行事業部和總行其他部門員工)、以及不從事本次收購承接的資產負債相關業務的人員不在接收範圍內。 

徽商銀行收購包商銀行四分行大事記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自包商銀行2019年5月24日被銀保監會接管以來,徽商銀行尤其是在前期主導了有關包商銀行改組細節的披露。

今年1月7日,徽商銀行對外發布公告,稱該行董事會於1月7日召開會議,擬計劃一次性出資不超過人民幣36億元、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省級地方商業銀行,徽商銀行持股不超過15%。與此同時,該行董事會還通過了另一項決議,爲提升市場地位和行業影響力,增強實體經濟服務能力,擬收購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部分資產負債。從此時起,外界已嗅出了“新包商銀行”組建成立的跡象。

隨着徽商銀行於2月6日、2月23日、3月18日相繼發佈有關公告,“新包商銀行”更多細節得以披露,包括其股東名單及各股東持股比例。4月10日,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前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按照計劃在平穩、有序推進,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擬設立一家新銀行,這個新銀行的名字叫“蒙商銀行”,由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區內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原來包商銀行區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銀行收購承接。

4月30日,包商銀行改組靴子落地。當天,包商銀行官網對外發布《關於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公告》。公告表示,蒙商銀行系一家城市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爲該行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爲27.50%。而徽商銀行則是該行其他兩家持股比例超過10%的股東之一(持股15.00%)。

同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該公告稱,經包商銀行接管組報請央行、銀保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包商銀行擬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對於蒙商銀行成立後,包商銀行客戶原有業務如何劃分的問題,包商銀行接管組在4月30日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包商銀行客戶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爲包商銀行總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北京、深圳、成都、寧波四家分行)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也是在4月30日,建立在包商銀行原4家跨區分行基礎上的徽商銀行成都分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寧波分行,於同一日收到各所在地監管機構的開業批覆。

5月22日,徽商銀行發佈《關於北京、深圳、成都、寧波四家分行營業的公告》,稱根據包商銀行接管組今年4月30日發佈的《關於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徽商銀行已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寧波分行及包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經該行確認的相關業務,設立徽商銀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寧波分行。公告指出,徽商銀行四家分行定於5月25日正式對外營業,全面受理各項金融業務。

(資料來源:徽商銀行網站)

(部分綜自:21世紀經濟報道)

來源:行長助手

責任編輯:戴明 S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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