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我國銀行賬戶體系的若干思考——兼論 FT 賬戶和海南自貿區淵港冤賬戶選擇問題

作者 周誠君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本文原發於《上海金融》2018 年第 11 期

摘要:

我國現有銀行賬戶體系總體比較複雜,碎片化特徵明顯,服務競爭力不強。上海自貿區 FT 賬戶試圖實現本外幣一體化和賬戶內可自由兌換,但也導致了其性質模糊和功能缺陷,使其總體上具有過渡性,不是一個穩定、可持續、有競爭力的賬戶體系,並非我國賬戶體系的改革發展方向。 下一步應限制 FT賬戶覆蓋複製範圍,同時允許FT賬戶更多開展相關金融業務,真正體現其改革創新試驗作用。 當前,發展境內離岸賬戶及服務,不僅具有較大市場需求,而且有利於更好推進我國金融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並能對國內在岸賬戶體系形成有益補充,可考慮在部分自貿區、粵港澳大灣區、沿邊省區和城市試點。 海南在建設國際自貿區(港)過程中,複製 FT 賬戶弊大於利,應予以慎重考慮。 結合未來海南國際自由港定位,建立一套獨立(離岸)賬戶體系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從長遠看,建立一個全國統一、規則清晰、本外幣合一、賬戶內可自由兌換的賬戶體系, 應是我國賬戶體系發展的最終目標。

賬戶是資產持有、交易、清算結算以及金融當局統計監測和監督管理的基本載體,是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運行的基礎。賬戶體系通常覆蓋一國境內外各類市場主體,建設、運維成本高,一旦形成,不易調整,而且會使資產持有、託管、交易和相應的清算結算,以及相關監督管理等都呈現出很強的技術和制度路徑依賴特徵,從而對金融市場具有長遠影響。因此,金融當局應對賬戶體系模式選擇及其建設、管理有長遠考慮和清晰的目標。本文主要討論銀行賬戶體系問題,對於證券賬戶體系及相關問題,將另文討論。

一 、 我國現有銀行賬戶體系

總體而言, 可從三個維度考察我國現有賬戶體系。

從金融機構維度看,商業銀行的客戶及業務系統(通常稱爲核心業務系統)以賬戶爲基礎,因此可以從商業銀行核心業務系統構成理解我國銀行賬戶體系。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核心業務系統主要有三類:一是本外幣業務系統,二是海外(離岸)業務系統,三是上海自貿區 FT 賬戶業務系統。嚴格地說,本外幣業務系統可進一步細分爲人民幣業務系統和外幣業務系統,兩者分賬覈算,但對於大多數商業銀行而言,兩者在操作上依託於同一業務系統,在內部僅體現爲幣種和相應業務規則的差別,而且要並表覈算。 FT 賬戶業務系統則獨立於本外幣業務系統,須按野標識分設、分賬覈算、獨立出表、專項報告、自求平衡冶的原則進行獨立、分賬覈算。 海外(離岸)業務系統一般由建立了境外(離岸)業務及其系統的商業銀行總行建設、管理,並可廣泛延伸覆蓋其海外分支機構。本外幣系統、FT 系統均屬於在岸系統,接受我國大陸法律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則管轄,而海外系統除了系統集成和最終並表由我國司法管轄外,其境外部分主要遵從所在國(或司法管轄區)法律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則。

從金融當局維度看,賬戶體系主要是對賬戶開立及業務運行規則進行信息採集和監督管理的系統。目前我國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也主要有三類:一是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 二是外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三是上海自貿區 FT 賬戶管理系統。其中,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由人民銀行總行建設並管理,外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由外匯局建設並管理,兩個系統彼此相互獨立,賬戶信息、業務信息都是完全割裂的。 FT 賬戶管理系統則由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建設並管理,賬戶信息、 業務信息和相應的監督管理也獨立於現有的本、外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 特別地,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管理方面, 相應地亦形成了三套信息管理系統,即針對人民幣賬戶的 RCPMIS、依託於外幣賬戶的 BOP系統以及針對 FT 賬戶的 FTZMIS,這三套系統之間也是完全獨立的。

從開戶主體維度看,銀行賬戶主要用於滿足資金存管、支付、結算等需要。首先可分爲個人賬戶和機構企業賬戶。 即使是同一市場主體,還要區分開立人民幣賬戶和外幣賬戶,其中目前個人賬戶基本實現了本外幣一體化。 人民幣賬戶和外幣賬戶下,針對各類不同業務、 特別是諸多還存在較多管制的資本項目業務,還需要開立各種獨立運行和管理的專戶,最多有數十種。 進一步地,可分爲針對境內市場主體的人民幣銀行賬戶、 外幣銀行賬戶和針對非居民的人民幣NRA 賬戶、外幣 NRA 賬戶。在上海,符合條件的個人、企業和機構還可開立 FT 賬戶。此外,非居民還可以開立離岸賬戶。

綜上, 我國銀行賬戶體系總體而言比較複雜,碎片化特徵明顯,無論是對市場開戶主體、金融機構,還是對金融當局,操作和管理都十分複雜,成本較高。對開戶主體而言,多頭賬戶的設立意味着開戶者不得不開立諸多賬戶,並存入必要的資金,無疑不利於提高資金利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對商業銀行來說,多種類的賬戶業務範圍、規則各不相同,給金融機構合規和風險管理帶來了困難曰同時,覈算方式的不同還使得商業銀行不得不另行建立相應的業務系統,也給銀行帶來了很高的成本。 對金融當局而言,不同賬戶業務規則和監督管理要求的不一致、管理系統的割裂更是增加了監管的複雜性,嚴重影響賬戶管理和業務監管的統一性、有效性。 特別是,在金融開放過程中,賬戶系統的割裂對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對貨幣當局進行有效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產生了負面影響。

二 、 關於 FT 賬戶

簡單地說,FT 賬戶是一個本外幣一體化、 賬戶內可自由兌換的銀行賬戶體系。 FT 賬戶很大程度上試圖成爲對我國現有碎片化賬戶體系及其業務管理模式的一種革命。 一方面,FT賬戶打破了本、外幣賬戶割裂的局面,在開戶主體端、銀行業務端和金融當局監督管理端都實現了本外幣賬戶及其管理的合一。另一方面,在金融賬戶和資本項目業務允許開展的領域, 實現了同一賬戶內可自由兌換,從而在實際上打通了 FT 賬戶和離岸國際市場。 FT 賬戶的另外一個重要使命是,更多地在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進行嘗試,從而更大程度上實現基於 FT 賬戶體系的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這實際上也是 FT 賬戶試驗改革的意義所在。

但也須認識到,FT 賬戶對現有賬戶模式的改革並不意味着 FT 將來要替代現有本外幣銀行賬戶及其管理體系, 這是由於 FT 自身具有先天的侷限性所決定的。 FT 賬戶試點的意義在於,爲現有覆蓋全國的本外幣銀行賬戶體系下一步的一體化改革、建設和統一管理提供經驗,而不是試圖取代這個賬戶體系。

首先,從 FT 賬戶性質看。 從商業銀行角度而言,FT 賬戶並沒有在技術上新建一套獨立的系統,而是建立在現有的核心業務系統之上,通過加特殊標識的方式實現賬戶運行和管理的相對獨立性,其業務流程和核算管理仍然依賴於現有的系統,跨境業務結算上依賴於開立在總行的清算賬戶,在結算、交易、存款準備金繳納和稅收制度上遵循在岸賬戶體系管理要求,因此 FT 賬戶本質上是一個基於現有賬戶系統的在岸特殊賬戶體系。 同時,野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冶和本外幣資金敞口需在區內或離岸自求平衡又使得 FT 賬戶在相當程度上帶有離岸賬戶性質,可在結算、匯兌、資金管理及其價格方面享受離岸賬戶的一些好處,但同時也使 FT 賬戶無法作爲純粹的在岸賬戶直接與現有本外幣賬戶體系及現代化支付系統等基礎設施直接相連。

其次,從 FT 賬戶功能看。上述制度安排必然導致FT 賬戶存在功能缺陷。 一方面,作爲在岸賬戶體系,FT 在結算、清算及其流動性安排上按離岸跨境管理,與在岸本外幣賬戶體系,特別是人民幣賬戶體系產生了割裂,使之無法完整享受在岸賬戶體系及現代化支付系統在流動性以及相關交易、結算、清算等基礎設施方面的保障。 特別是 FT 賬戶開展業務所產生的本外、幣資金敞口,只能在區內或離岸自求平衡進行平盤清算,這意味着即使是人民幣資金,FT 賬戶業務也沒有明確的清算機制安排, 得不到在岸總行或中央銀行貨幣的流動性支持。 另一方面,作爲準離岸賬戶,FT賬戶受制於在岸法律法規以及 FT 賬戶和業務管理制度,在賬戶物權屬性、監管規則、準備金要求、利率匯率決定、 稅收優惠等方面並不能享受國際上通行離岸賬戶的好處,即使是在結算、匯兌等常規業務方面,也不能像真正的離岸賬戶那樣,在賬戶交易和資金期限、流動性、 幣種匯兌管理上直接納入銀行海外核心業務系統,並比較自由地參與離岸國際市場,相關業務很大程度上受限於上海 FT 賬戶試驗區範圍內,交易參與者數量較少,交易同質性較強,交易活躍度較差。 因此,FT賬戶無論是作爲在岸賬戶還是作爲準離岸賬戶,在功能上都是不完整的,在結算效率和清算安排上先天不足,很難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真正有國際競爭力的賬戶服務。

此外,從 FT 賬戶運行成本看。FT 基於商業銀行現有核心業務系統,通過加前綴標識的方式,另行開發一個相對獨立的業務系統,以實現業務出表、獨立覈算,但由於 FT 在根本上依託和依賴於現有業務系統,所有運行、覈算、管理的全過程都必須加特殊標識曰而且在信息報送上, 商業銀行需要向 FTZMIS、RCPMIS、BOP系統、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同時報送相關信息。這些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業務系統的複雜性,提高了合規管理、操作管理、系統建設和營運維護的成本和難度。作爲對比,商業銀行的本外幣核心業務系統和海外(離岸)核心業務系統之間,無論在系統設計、財務覈算關係、賬戶及其業務規則、結算清算安排、數據報送和監督管理等各方面,標準和界限都比較清晰和便於管理。

總之,FT 賬戶的產生實際上是針對現有銀行本外幣賬戶體系的缺陷,試圖在可控範圍滿足推進本外幣一體化、部分資本項目賬戶內可兌換的階段性需要的產物,因此不管在賬戶性質、賬戶系統設計及運行規則上, 還是在結算清算功能和相關的管理制度上,都具有折衷過渡的性質, 並沒有真正實現對標國際、低成本、便利化的賬戶改革目標,從長遠看並不是一種穩定的賬戶制度安排,不具備可持續性,並不是我國賬戶體系改革發展完善的方向。

不僅如此,FT 賬戶在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遠沒有達到當初設想的先行先試的目標。限於 FT 業務管理授權以及我國宏觀環境和跨境資本流動形勢的變化,FT 賬戶早期準備試驗的很多涉及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業務並沒有真正得以開展, 相當數量和比例的 FT 業務實際上還是侷限於現有本外幣賬戶都能開展的跨境結算和兌換業務, 可以說在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FT 賬戶至今並沒有形成太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應該承認,這些領域不是 FT 賬戶在功能上野做不到冶,而是政策上野不讓做冶。所以,當前 FT 賬戶的主要任務還應聚焦於野試驗冶,而不是試圖野推廣冶,其重點是在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試驗,探索相應的賬戶設計、管理經驗,爲全國範圍的本外幣一體化賬戶改革、 建設和管理提供經驗。換句話說,我們要複製推廣的是 FT 運行管理中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而不是 FT 賬戶系統本身。

同時,實踐表明,改革創新試驗要有好的效果,就一定要限定在一個相對比較有限的範圍,這樣才能控制改革創新可能產生的外溢效應, 才能做到合理容錯、允許試錯,才能使FT賬戶更大膽地開展各項試驗。尤其是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影響範圍廣、敏感性強、可控性差,如果 FT賬戶覆蓋的地域範圍太大,很多相關的改革創新就不好通過 FT進行試驗,否則一旦出現問題, 很難予以控制和矯正。 從這個意義上說,FT賬戶當初擴大到全上海可能就不一定恰當,目前還有觀點要將其進一步推廣到長江經濟帶所有自貿區和海南自由貿易區(港),對此,就更需要慎重考慮了。

三 、 關於境內離岸賬戶

離岸賬戶存在的原因是在岸賬戶及其業務受到相對比較嚴格的限制或監督管理,這些限制可表現在

賬戶開立條件、開戶幣種及可兌換程度、利率和匯率決定、存款準備金是否繳納、交易和所得是否繳稅,以及結算、清算和平盤安排等諸多方面。 相對於在岸賬戶,離岸賬戶通常在上述領域享受更寬鬆、優惠的政策條件,對開戶主體而言具有相對較強的吸引力。 即使在一些發達經濟體,由於其對國內金融業通常有相對比較嚴格的准入限制和風險管理要求,爲了更好地提升本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特別是促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也往往允許境內金融機構爲非居民客戶開立離岸賬戶,提供離岸金融服務。 對於轉型和新興市場經濟體,由於其在岸賬戶及業務一般都受到較嚴格管制並往往呈現爲逐步放鬆的過程,允許離岸金融往往有助於國內銀行賬戶體系的改革完善,提升境內銀行的國際化經營管理水平,同時亦有助於加快推進境內金融市場化和開放進程。

長期以來, 我國對離岸金融持十分謹慎的態度,離岸賬戶及其業務發展緩慢。目前我國境內有兩套離岸賬戶體系:一是限於交通銀行、上海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以及外資銀行的外幣離岸賬戶體系,該體系僅針對非居民法人開展外幣 (可自由兌換貨幣)業務。 二是新疆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創新業務賬戶體系,該賬戶體系除了針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企業機構法人和個人),還允許合作中心內註冊的中方企業開立賬戶,但該賬戶僅限於開辦跨境和離岸人民幣業務,不得從事外幣業務。總體看,與國際上常見的一般離岸賬戶相比, 我國現有離岸賬戶受限較多,允許開展的業務範圍、結算便利性和服務競爭力都十分有限,很難有長足發展。

隨着我國金融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的加快推進,我國現有離岸賬戶及業務服務已無法滿足市場需要,也很難開展國際競爭。 下一步,有必要進一步明確離岸金融的功能定位,考慮擴展離岸金融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特定區域提供更大範圍、更高水準的離岸金融服務。 其基本要求是,實現本外幣一體化、賬戶內可自由兌換,在匯兌結算、利率匯率、稅收優惠、 准入和監督管理規則等方面充分對標國際,爲開戶主體提供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

首先, 發展離岸金融是我國進一步深化金融開放的需要。 我國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總

體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內金融市場在發展深度廣度、 市場化程度和監督管理框架上將在較長時間內與國際發達市場存在明顯差距, 這客觀上爲離岸金融服務提供了存在的土壤。 通過允許境內商業銀行開辦離岸金融業務, 一方面可使我國金融機構在境內直接參與國際市場,培養國際化人才,提高國際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曰 另一方面也使國內金融市場更緊密貼近國際金融市場,加快推進境內外市場一體化進程。特別是在上海、廣東和海南等地,放開對標國際的離岸賬戶及金融服務,將有助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有助於粵港澳大灣區在賬戶上部分實現一體化, 有助於海南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標準國際自由港。

其次,有助於更好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更好適應人民幣國際化挑戰。我國金融市場的加快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的快速推進也使離岸賬戶和業務需求日益擴大,特別是對離岸人民幣及其匯兌的賬戶和業務需求較大, 現有 FT 賬戶和霍爾果斯創新賬戶也提供了一些經驗。尤其在我國沿邊省區和部分城市開展離岸金融服務,還有利於吸引周邊國家的個人和企業來我國境內開戶和持有人民幣資產。 另一方面,隨着人民幣國際化的不斷推進,未來必將形成一個十分發達的國際離岸人民幣市場,並對國內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運行及其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產生深遠影響,離岸人民幣市場是我們遲早要面對和應對的挑戰。如果我們不早做準備,任由境內離岸人民幣市場在賬戶、業務和監督管理上一直處於空白狀態,將使我們在未來的人民幣國際市場角逐中處於被動不利地位,也不利於境內人民幣市場的長足發展,不利於打通境內外人民幣市場,推動匯率形成機制市場化和國際化。

再次,發展離岸賬戶是對我國現有本外幣賬戶體系的有益補充,不會加劇境內賬戶體系的複雜性和碎片化。 總體而言,離岸賬戶體系比較徹底地獨立於在岸賬戶體系,兩者之間的界限比較清晰。 從商業銀行角度看, 離岸賬戶依託於商業銀行海外核心業務系統,獨立於國內業務系統,其清算、結算和核算都獨立於在岸系統。 從開戶主體而言,離岸賬戶系統通常僅限於非居民開立,與國內居民部門一般不發生直接交叉。從金融當局和監管部門角度看,離岸賬戶的准入、業務規則及各方面的監督管理政策基本上也都獨立於在岸賬戶體系,因此總體上不會對在岸賬戶體系的管理產生直接干擾。 與之相比較,FT 賬戶則在上述三個方面都與在岸賬戶體系存在交叉,無法避免干擾和野打架冶。 從這個角度而言,既然要複製推廣具有準離岸賬戶性質的 FT, 爲什麼不讓真正的離岸賬戶合法地存在併爲人民幣國際化和我國金融深化開放提供相應的服務呢? 此外,也有觀點認爲可以發展非居民NRA 賬戶的離岸功能。 對此, 要認識到實際上 NRA賬戶與 FT 賬戶類似,也具有過渡性、折衷性,在性質上屬於在岸賬戶,在功能上具備一定離岸賬戶功能但與 FT 賬戶一樣存在諸多缺陷, 在開戶准入、 資金管理、結算清算效率上很難具備國際競爭力,無法發展成爲真正意義上的離岸賬戶。

最後,進一步從監管角度看,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銀行開辦離岸金融,意味着要在賬戶和業務管理的方方面面,如准入、業務規則、財務覈算、數據採集和報送、統計監測和監督管理等各方面建立一整套符合國際慣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體系,這恰恰也是我國長期以來金融管理領域的薄弱環節。 事實上,經長期競爭趨同,在岸金融和離岸金融在一些發達的國際金融中心已完全融合(如香港)曰或者正在不斷趨向一體化,如新加坡,已明確宣佈要將兩者合二爲一。通過對離岸金融監督管理的摸索以及認識深化和實踐經驗積累,有助於我國金融當局找準差距,更好更快向國際水準靠攏。

四 、 海南自由貿易區 ( 港 ) 賬戶選擇

之所以要討論這個問題,是因爲在海南自由貿易區(港)建設中,確實需要在一開始就明確其賬戶選擇,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區(港)發展定位和目標相吻合的賬戶體系。對此, 有觀點提出要複製上海 FT 賬戶,建立海南自由貿易賬戶(HNFT)。 問題是,這是否可行? 是否是符合海南自由港發展方向? 是否有助於提升海南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

爲此,首先需要明確海南自由貿易區(港)未來的發展定位,目前還沒有最終解釋,但可考慮兩種情形:一是類似於上海自貿區的自由港(在岸性質),二是類似於香港這樣的國際自由港(離岸性質)。這將很大程度上決定海南賬戶體系建設的目標和選擇的依據。

如前所述,FT 賬戶具有試驗性質,具有過渡和折衷性,並不是一個穩定、可持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賬戶體系,其本身並不值得簡單推廣。 尤其是如果在 FT賬戶基礎上再發展出一個 HNFT,一方面無疑將進一步加劇國內賬戶體系的複雜性和碎片化程度曰另一方面, 對商業銀行而言, 即使 HNFT 建立在 FT 系統之上,但仍然需要業務出表、獨立覈算、建立相應的合規和內控體系,並分別報送數據。 如果其他 10 個自貿區未來都要建一個具有相應冠字的自由貿易賬戶系統,這將使商業銀行國內核心業務系統的開發、 運行、管理都不堪重負,並大大提升其操作風險、合規風險。

其監督管理也將面臨嚴峻的挑戰。首先,在上海、海南兩個區域同時都設立 FT 賬戶的情況下, 市場主體在上海 FT 和 HNFT 同時開戶的狀況將無法避免,但上海自貿區和海南自貿區(港)定位截然不同,未來在金融開放、跨境業務政策上很可能會有非常大的差別,這樣,FT 賬戶一線放開、離岸自求平衡的特徵必將導致市場主體通過 FT 和 HNFT 進行政策和監管套利。 其次,在數據採集和管理方面,針對 HNFT,海南還需建立一套獨立的 HNFT MIS 系統。 這意味着在人民銀行、外匯局現有賬戶及業務管理系統之外,又產生一套賬戶及業務信息管理系統, 一方面,HNFT 依託於上海 FT, 因此必然將產生 FT 內部、HNFT 內部、FT 和 HNFT 之間數據採集管理的處理問題, 另一方面, 境內賬戶及業務信息系統如此不斷疊加衍生,不可避免將進一步加劇我國賬戶及其業務監督管理的複雜性和難度。

上述問題沒有明確的解決思路之前,不宜倉促決定在海南複製 FT。 即便是海南未來發展不考慮離岸自由港情形僅定位於在岸自貿區,當前去複製推廣一個具有折衷過渡性質並不具有長期可持續性和國際競爭力的賬戶模式, 讓商業銀行開發一套高成本、管理複雜、未來大概率要被淘汰和取代的系統,可能是不合適的,是不利於確保未來海南自由港金融服務的競爭力的。 對於自貿區建設而言,現有賬戶系統基本上已可滿足相關業務需要,FT 賬戶並不是必要的。 如果在海南推廣使用 FT,會給市場傳遞一種信號,即 FT將是未來海南甚至全國的賬戶發展模式。 當前,在既有賬戶體系格局的基礎上,允許商業銀行自主決策仍然是比較好的選擇。 而且應明確,即使有商業銀行選擇提供 FT 服務, 也要避免再增加賬戶系統碎片化和複雜性,不應新設諸如野HNFT冶之類的賬戶冠字曰更應注意避免重複建設,不應允許當地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新建系統,其業務和管理均應上收上海,並根據需要對海南進行業務和系統訪問授權。

尤其是如果海南自由港若定位於類似於香港的離岸型國際自由港,就更需要慎重決策,考慮建立適應該定位的賬戶體系。首先,現有 FT 體系具有先天缺陷,是無論如何無法適應離岸自由港定位需要的,其業務開展、利率匯率形成、清算和流動性安排、準備金和稅收制度等各方面, 都很難滿足國際離岸自由港建設和發展的需要。 如果現在盲目、倉促上 FT,可能很快就會面臨其業務無法適應國際貿易投資和金融服務迅速增長並開展國際競爭的困難。 未來海南一旦宣佈設立離岸性質的自由港,HNFT 也面臨着向離岸賬戶體系轉變、 遷徙的困難。 到時再想建立一套獨立的賬戶體系,可能爲時已晚。 而且,也會使海南同時存在一般在岸賬戶、HNFT、獨立(離岸)賬戶等多套賬戶體系,增加賬戶體系的複雜性和遷移到統一賬戶的難度。

符合海南離岸國際自由港定位的賬戶體系應具有高度國際化特徵和較強的國際競爭力。關於這一賬戶體系在模式設計和制度安排上,是沿襲現有國內管理制度,還是對標國際、更多地向國際規則靠攏?特別是對一些更具體的相關問題,如:賬戶存款是否徵收準備金? 交易和所得是否有稅收優惠? 賬戶交易和結算規則如何?利率和匯率採用什麼基準、如何確定?頭寸平盤和清算安排如何?流動性如何保障?在過渡期,現有賬戶體系和自由港賬戶體系關係如何?一旦宣佈建立離岸自由港,兩者是否需要並軌? 如何遷移? 等等,都應有長遠考慮。從國際經驗看,獨立的離岸賬戶體系,無論在技術上、管理上、成本上、可操作性等各方面,都具有顯著優勢,較之於 FT 系統,其難度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大曰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其難度甚至可能更小。 大體設想如下:

1. 賬戶性質上,建立一套本外幣一體化、賬戶內可自由兌換、獨立(離岸)銀行賬戶體系,業務上與國內現有本外幣賬戶系統形成跨境關係。

2. 系統平臺上,建立在大型銀行現有海外核心業務系統之上,不需要另行開發核心業務系統,類似於大型商業銀行在海外新設一分支機構, 技術成熟,可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系統搭建並投產。對沒有海外核心業務系統的商業銀行,則需要另行開發系統。 但如果在海南上 HNFT, 沒有在上海建立 FT 系統的海南本地法人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海南分支機構也需要新建系統,一樣要付出額外成本。 而且較之於 HNFT,新建海外核心業務系統不構成重複建設,未來不會被替代和淘汰,反而更有利於國內銀行參與國際金融市場和國際競爭。

3. 在覈算上,納入商業銀行的海外系統,海外並表覈算。 不遵從我國在岸賬戶的準備金、稅收管理等政策,主要遵從當地(未來離岸的海南自由港)的相關政策, 與國際自由港建設目標和相關制度能較好吻合,對標國際,使這個賬戶體系在服務上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

4. 在平盤和清算安排上,面向全球的離岸平盤和人民幣清算機制相結合。 一方面,較之於 FT,該賬戶體系及其業務依託於商業銀行海外核心業務系統,因此不管是政策上還是技術上,都允許它們作爲離岸金融業務直接參與全球金融市場,可較好地解決交易深度、廣度和流動性問題。另一方面,還可建立類似於香港目前的人民幣清算安排,加大對海南國際自由港的支持力度,即通過指定中資銀行當地分行作爲清算機構接入大陸 CNAPS 或 CIPS 的方式,解決人民幣清算及其流動性保障問題,爲自由港提供高效率的清算安排,確保其國際競爭力。

5. 在監督管理上,要建立一套關於海南獨立(離岸)賬戶體系的准入、業務監督管理規則,同時還要建立一個獨立的海南賬戶管理系統。前者需要借鑑國際經驗,根據我國國情和海南自由港定位,進行充分研究論證。這需要一個過程,但這項工作遲早要幹、不可避免,不如藉此機會儘早動手,而且有香港和境外清算行的經驗,難度也沒那麼大。後者則相對容易,實際上就是把 FT 以及相關的信息管理系統集成運用於海南即可,系統開發難度不大,開發成本和週期也不會太長。按照現有在海南複製 FT 的思路,也仍然最終要建設海南獨立的賬戶信息管理系統,因此都面臨着管理系統建設問題。

6. 退一步說,即使未來海南並沒有建成離岸性質的自由港,則未來海南可能同時將存在一個離岸賬戶系統和一個全國銀行賬戶體系,即便這樣,也比一個全國銀行賬戶體系和一個 HNFT 並存的格局要好,因爲前一種情況下兩個系統不會相互干擾、打架,而後者情形下兩個系統必然下會相互干擾和打架。 而且,我們還建成了一個真正對標國際的離岸賬戶及監督管理體系,總比 FT 賬戶要強。

五 、 小結和政策建議

(一)關於全國賬戶體系。 從長遠看,我國賬戶體系發展的目標必然是,建立一個全國統一、規則清晰、本外幣合一、賬戶內可自由兌換的賬戶體系。 這一點要儘快予以明確。 現有的本外幣和 FT 兩套賬戶體系在規則、管理、數據採集和統計上有較大差異,人民銀行總行和外匯局對 FT 賬戶的具體情況基本不掌握,產生了較多的不一致, 也使金融機構付出了較高成本,不宜再使這種不一致擴大,也不宜再人爲推動金融機構和企業成本抬升,更不宜給市場傳遞人民銀行在全國賬戶體系建設和管理上目標不清晰的信號。

(二)關於 FT 賬戶。要充分肯定 FT 試驗對我國金融賬戶開放、資本項目可兌換和現有本外幣賬戶改革並軌具有重要意義, 但也需明確認識到 FT 的試驗性質及其過渡性,FT 可複製推廣的是基於 FT 開展的各項本外幣業務和監督管理經驗,而不是 FT 賬戶本身。下一步,應控制甚至縮小 FT 的試驗覆蓋範圍,確保其小範圍試點的容錯、試錯和糾錯機制曰在此基礎上,儘可能放手允許 FT 開展各種金融賬戶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業務,使之恢復試驗的本來使命,真正成爲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的試驗田。

(三)關於離岸賬戶體系。進一步解放思想,在部分自貿區和沿邊省區、 城市進行本外幣一體化的離岸金融試點,打通境內外人民幣離岸市場,吸引國際企業、周邊國家(地區)市場主體來境內開立離岸賬戶,更多投資和持有人民幣資產。 同時加快研究建立對標國際的離岸賬戶及業務監督管理規則和信息管理系統。

(四)關於海南自由港賬戶體系。不主張在海南複製、推行 FT 賬戶。過渡期可按照野可以、可以、也可以冶原則,由金融機構自行選擇。同時,應結合海南自由港定位,儘快明確海南自由港賬戶體系的建設方向和目標, 着手建立基於國內銀行海外核心業務系統的、獨立的離岸銀行賬戶體系,並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同步推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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