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

关于暂停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和2020年人口统计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将于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暂停受理户籍业务,襄都区、信都区、开发区、任泽区、南和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暂停受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12月14日恢复办公。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0年11月24日

邢台市公安局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

涉及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使用效力的公告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及《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出入境证件,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居民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办理以上有关证件业务的,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车管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来 源 | 任泽公安

编 辑 | 仕颖 建飞 莉娟

编 审 | 如燕

审 核 | 马建鹏 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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