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知!
邢台市公安局
关于暂停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和2020年人口统计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将于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13日暂停受理户籍业务,襄都区、信都区、开发区、任泽区、南和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暂停受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12月14日恢复办公。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0年11月24日
邢台市公安局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
涉及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使用效力的公告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及《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出入境证件,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居民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办理以上有关证件业务的,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车管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来 源 | 任泽公安
编 辑 | 仕颖 建飞 莉娟
编 审 | 如燕
审 核 | 马建鹏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