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科技日新月異,移動支付方式的大規模普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蔓延趨勢,詐騙手段花樣百出、層出不窮,涉案金額也是屢創新高,有的人被騙得傾家蕩產,乃至於因此自殺。近期,不法分子抓住被害人被騙後急於追回被騙錢財心理,利用受害人對“網警”認知的誤區,冒充網上報警人員對受害人實施詐騙,給羣衆造成較大財產損失。

1.2020年9月21日,胡某在常熟上網時,通過網絡搜索網上報警平臺,後其看到了一個QQ並添加了對方QQ好友,對方自稱是公安局人員,稱可以幫其追回之前被騙的錢,後其給對方提供了人臉信息並要求其轉錢來確認公安信息,後其給對方轉賬16110元后發現被騙。

2.2020年09月15日,王某報警稱:在儀徵市上網搜索網上報警平臺,對方自稱公安民警,能幫助其找回被騙的錢,後其添加對方微信,按照對方要求通過支付寶轉銀行卡的方式給對方轉賬3000元,後發現被騙。

3.2020年8月21日,劉某報警其在“快手”APP上看到賣手機負能牆的QQ,後添加對方爲好友並根據對方要求操作,被騙1000元。被騙後,通過微信搜索網上報警號,後對方以覈實、備案信息、退還被騙金額爲由,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向對方轉賬,共計損失11588元。

4.2020年6月底,李某報警稱:其在公司加入了一個微信炒股交流羣,羣裏每天直播教如何炒股,後在炒股平臺上被騙29820元。爲挽回損失,通過百度搜到一個網上報警QQ,對方承諾會把被騙的錢要回來,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向對方轉賬15000元,後發現再次被騙。共計損失44820元。

不法分子通過百度、微信等公衆平臺,將自己標註爲“網上報警平臺”,留有QQ冒充警察,抓住被害人被騙後急於追回被騙錢財心理,以覈實案件情況、備案個人信息、承諾幫報警人追回被騙資金,銀行卡內需要一定金額資金爲由來實施詐騙。

警方提示:

公檢法等部門不存在所謂的“專屬賬號”,絕對不會讓市民轉賬匯款至“安全賬戶”,絕對不會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進行辦案。凡是通過電話、QQ等社交軟件要求市民轉賬匯款的,一概不予理睬,以防上當受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