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上海老人將300萬元房產贈與水果攤主的消息,持續引發社會關注。

該老人陳風華(化名)已經88歲了,老伴和兒子都早早離世,平時他就獨居家中,偶爾和水果攤攤主小遊聊聊天。

有一次,陳風華在家中摔倒昏迷,幸虧小遊及時發現把他送去了醫院。陳風華回憶起此事也說:"2年前,我昏迷的時候,是小遊把我送到醫院的"。

陳風華住院期間,小遊每天早上把水果攤的貨上完,就趕到醫院去照顧他,直到晚上纔會回去。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一段時間。

小遊說,他也聯繫過老人的家人,但是他們的態度都不太積極,老人那時候就把存摺、銀行卡的密碼全都寫下來,交給了他。

小遊問起他的親戚時,陳風華也只是說,自己和他們早就不聯繫了。"說句不好聽的,要不是我發現了,他就是死在家裏也不會有人知道",小遊說。

從那以後,陳風華與小遊變得更加親近,他邀請小遊帶着3個孩子住進了自己家裏。

2017年,老人前往上海市普陀公證處,稱想和小遊做監護公證,還想把300萬元的房產送給他。公證處工作人員李辰陽說,老人看中了小遊做他的監護人,小遊也願意,那麼他們還需要通過意定監護,來構建他們之間的一種身份關聯。

意定監護這一概念,於2017年《民法總則》中首次被確認。律師解釋稱,意定監護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時候,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最信任的人,通過書面指定對方成爲自己的監護人,這個人與委託人有無血緣關係都可以。

委託時,委託人必須處於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狀態。這一點,引起了陳風華外甥女吳女士的質疑,而且關於老人住院的事,吳女士也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說法。

吳女士稱,陳風華家裏一共姐妹6人,現在還有4人在世。他兒子之前在銀行上班,後因精神疾病去世。家裏的親戚們曾經聯繫過陳風華,說要來幫忙料理後事。但陳風華表示,家附近的一個水果攤主已經幫自己辦好了,還叫親戚別來了。

2017年陳風華住院的時候,家裏有的親戚大老遠的從海南趕來,大家排好班輪流照顧他。結果老人出院的時候,直接被水果攤主接走了,他們看了出院記錄才知道,陳風華那時候已經患上了老年癡呆。

吳女士還出示了一份老人2017年的診斷書,證明他2017年就已被確診爲老年癡呆症。她十分擔心老人意定監護的有效性,同時她也對老人的態度表示十分傷心,明明大家相處得很和諧,他卻說早就不來往了。

李辰陽表示,本次事件中,老人選擇把房產直接轉讓給小遊,是很讓人喫驚的。公證處需要確認老人沒有受到脅迫,所以工作人員會潛伏進小區與周圍居民溝通情況,或者突襲前往老人家裏,確認老人的狀況。在此過程中,陳風華的狀態一直很好,尤其是見到孩子之後,老人臉上發自內心的笑容,那是騙不了人的。

上海普陀公證處回應稱,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公證員是經過反覆多次的溝通,瞭解到老人的真實願望後,纔出具了公證書。從當時的情況來看,老人能夠清楚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想法,符合公證中的流程。律師表示,雖然老人平時可能會犯糊塗,但只要公證程序合法,公證書就是有效的。

律師表示,意定監護是保護公民的自主權利。如果每個公民在設立遺囑的時候,想把財產留給近親之外的人之前,都要先徵得近親同意的話,那麼他的近親一定會否定他的意願,反而造成了公民難以處分自己的財產。

在意定監護的過程中,如果監護人做出了損害委託人利益的行爲,相關利益方可以通過訴訟,撤銷監護人的監護權。

在此次事件中,老人選擇公證是一個比較嚴謹的選擇。第一,公證部門的流程比較規範,尤其對像陳風華這樣的老人,他們會反覆確認老人的真實意願。第二,公證過程會進行錄像,用來輔證老人當天的狀態。

編輯:古月

來源:上觀新聞、看看新聞、央視新聞、海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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