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校長收到一位媽媽的來稿,她煩惱說:

我家女兒啊,真的是太淘氣了,關鍵是現在瘋狂迷戀手機,喫飯非要看手機,睡覺前也非要看手機。只要看到有人拿出手機,她都想去搶着看。你說這麼小的年紀,怎麼手機癮這麼大?

校長問:你和孩子爸在她面前會經常拿手機嗎?你們有給她立下點類似看電視、玩手機的規矩嗎?

這位母親很不解:給孩子立規矩,不會對牛彈琴嗎?能乖乖聽話嗎?

其實很多父母都有類似的思維誤區:覺得給太小的孩子立規矩沒有用,因爲他們聽不懂,也不會遵守,所以就任由他們撒潑放肆。

對於這點,中國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對於這個問題是這樣看待的:

孩子3歲時,你不滿足他的要求,他最多就是滿地打滾;可是當他15歲時,他可能會自殘、自殺,和你爭吵;當他20多歲時,可能會怨恨你,甚至攻擊你!

所以給孩子立規矩一定要趁早,並監督孩子執行下去。

這個過程也可能會一波三折,會遇到孩子不同程度的反抗。但是制定規則也有其規律可循的。校長就給大家介紹幾個給孩子制定規則的原則,只要遵守這幾個原則,順水推舟,必然大功告成——

自然後果原則

自然後果原則是由法國教育家盧梭提出的,這個原則的核心思想就是:如果孩子犯了錯,造成了不良的後果,就應該讓他自作自受,親身體驗並承擔自已所犯錯誤造成的不良後果,從中接受教訓。

此原則的本質是讓孩子自己積累經驗並收穫成長,以後果來引導孩子自然朝正向的發展。在保證孩子安全的情況下,“自然後果”無疑是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執行規則不含糊

規則不僅是孩子需要遵守的,大人也同樣需要遵守,這一點很重要!

家長們定下了規矩,就不能心軟,不能因爲孩子撒嬌、哭鬧就放棄自己的底線,爲了孩子一再改變已經定下的規則,是幫助孩子立規矩的大忌。我們應該嚴守底線,以身作則,自己切不可帶頭破壞規則。

制定規則不強勢

有些孩子不喜歡大人提出要求或者規則,是因爲他可能覺得這種改變是強勢的,是給他帶來壓力的,所以他纔會牴觸這樣的要求。尤其是當有些家長提出要求時,態度是嚴厲的,更容易讓孩子把規則與嚴厲、怒火這樣的感覺聯繫在一起,在這基礎上,牴觸家長几乎就成了本能反應。

家長們要記住制定規則的目的是爲了改善我們的生活,讓我們變得更美好。比如:讓孩子早起早睡,讓孩子多去閱讀和寫作,我們在制定規則的時候不能那麼強勢,否則一些不愉快的經歷會讓孩子從心裏牴觸規則。

制定規則真的不一定要一板一眼,嚴肅刻板纔有效,建議家長們試着在孩子玩耍時提出我們的要求,然後一起制定規則,然後向着共同的目標貫徹規則的執行,讓他們慢慢在不適之中體會那種成長的快樂,好的習慣也自然就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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