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既要滿足法定條件,也要遵守法定程序,否則,違反任何一項,都會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勞動合同違法終止後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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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後果,勞動合同違法終止後果有哪些?

福建民豐律師事務所潘盼盼律師解答: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首先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權益,使勞動關係恢復原狀,不能讓用人單位從違法行爲中獲益。

同時考慮到實際情況,應尊重勞動者有關是否繼續勞動合同的選擇。因此,如果勞動者權衡利弊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者認爲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實際困難太大,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終止,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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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豐律師事務所潘盼盼律師解析:

勞動者的義務:

1、妥善處理自己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已經經手的事務。這是基於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而產生的後合同義務。

2、返還、歸還因工作需要而使用、佔用用人單位財產、資料的義務。如電腦、汽車、圖紙、設計方案、企劃方案等。現實中我國有些單位還爲勞動者提供了租住的房屋,勞動關係結束後也應當及時返還。

3、繼續保守商業祕密。勞動者在離職後仍然負有不得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義務,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

4、賠償損失。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用人單位賠償因此所受的損失。如果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則不需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但如果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或雙方有競業禁止的約定則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條款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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