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那么商标被驳有哪些情况,商标被驳的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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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有哪些情况,商标被驳的情况是什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解答:

商标驳回原因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二、商标法规定禁止注册的情形;

三、主观驳回。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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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使用被驳回的商标和商标被驳回后使用的风险是一样的,都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比较高,建议参加驳回复审,这样可以依法享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否则贵公司面临的将是更改使用几年的商标,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个损失远比复审费用要高的多。

商标局在商标的流程当中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给予广大申请者一个补救机会,同时为了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设置了驳回复审程序,以便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应用此程序取得商标权。

总结:商标驳回、存在很大的主观因素,不同的审查员审查结果会不同。通过驳回复审途径,虽不能保证商标一定复审通过,但却是取得商标权的唯一途径。商标代理是良心事业,但绝对不能被所谓的“良心”绑架,很多商标是可以通过驳回复审取得商标权的,很多时候,申请人对此商标已经开始使用,甚至投入了很多的推广费用,不能仅仅因为被驳回,而让申请人就此放弃,错过取得商标权的唯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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