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 马长山 选自《北京日报》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千百年来人们习以为常的物理世界逐渐转换为数字世界,人类也由此迈进了数字时代。在基层治理上,孕育了“微粒互动”的精细化治理秩序。

一是“微粒社会”中的分布互动。随着“微粒社会”的扁平化、破碎化、流动化加剧,就“在这个数字和程序算法的世界里发展出一种新的人性形态”,这些新形态的“微粒人”使得特定人群的行为不再一致,一致的行为人群不再特定,形成了分布式的微粒化互动。

二是“微粒人”的分布式参与。数字时代的社会秩序主要依靠的不是社会控制,而是人们之间的互动互利行为。“用户执行的每一项操作,无论多么微小,对于重新配置算法和优化流程都是有用的。这就是数据的重要性。”因此,虚实双重空间下的基层治理,须臾离不开网络论坛、微博平台、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的“微粒”聚合和分布式参与,它们虽然带有无中心、平面化、超时空、匿名化、强流动等特征,却形成了多元化的亚文化圈和分殊化的社会纽带,塑造了无数节点共建共享的公共空间、社会动员机制和舆情场域。

三是精细化、网格化的基层治理。面对数字社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国家提出了加强智慧社会建设和基层网格化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战略目标。在网格化基层治理中,需要根据“微粒社会”和“微粒人”的时代特征,设计更精细的网络问政、微信动员、在线纠纷解决等机制,进而构建分布互动的共享赋权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使基层治理真正达到共建共治共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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