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有家不回、四处游荡,最后没钱了竟去盗窃电动车卖给旅馆老板以支付房费。

这下好了,三人全都能享受到警察蜀黍安排的几日到十几日不等的免费吃住、安全卫生的“一条龙”服务。

==== 鱼峰分局

近日,鱼峰分局荣军派出所通过“天网”监控,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抓获2名盗窃嫌疑人,1名收购赃物嫌疑人。

11月7日22时许,该所接群众刘某报案称,其停放在岩村路南一巷某私人房楼下的一辆电动车被盗。该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调取案发地附近多个“天网”监控录像,迅速锁定盗窃电动车的两名年轻男子,其在盗窃电动车得手后,迅速往柳南区方向逃离。但二人无固定住所,专往视频盲区逃窜,给民警侦查带来一定难度。

民警经多日追踪排查,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经布控,民警于11月24日22时许,在柳石路一带成功将盗窃嫌疑人韦某(男,22岁,柳江区百朋镇人)、韦某送(男,25岁,柳江区百朋镇人)抓获。

据二人供诉称,二人是老乡,平时都不回家,在柳州市区开房住。但二人没有工作,吃喝、住旅馆花销太大,于是就干起了偷电动车的勾当。11月7日22时左右,已经身无分文的二人游荡到岩村路一带的时候,发现一栋私人房楼下停着一辆电动车,且周围没人看管。于是二人熟练地将电动车偷走,并开到居住的位于基隆开发区的小旅馆,将电动车低价卖给了旅馆老板,所得赃款用来支付旅馆房费。

民警随即前往该旅馆,将老板唐某良(男,43岁,广西资源县人)抓获。经审讯,唐某良对于自己明知韦某二人售卖的电动车为赃物,但仍然购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韦某、韦某送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而唐某良则因收购赃物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人民币。被盗车辆也已追回。

这十几日的免费吃住,应该能让韦某和韦某送省下不少钱吧?

但不知他俩知不知道,他们的自由和未来值多少钱。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信息来源:柳州鱼峰警方

责任编辑:朱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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