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货车在经过湖北巴东北收费站时,向收费员先后出示了两本印有相同车牌号,但实际核载量不同的行驶证,企图蒙混过关,享受国家有关绿通车的免费政策。收费员怀疑其中一本是假证,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湖北高速交警兴山大队赶到收费站以后,立即对货车驾驶员进行询问,但驾驶员矢口否认自己有两本行驶证。随后,民警调看了收费站的监控记录,接着从货车里找出了两本行驶证,其中一本被民警判定为假证件。

在证据面前,该货车司机承认自己花100块钱在网上买了一本假证,就为了省点过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驾驶员因实施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同时B2驾驶证因被记12分,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

无独有偶,湖南籍司机李某购买了一辆 8 座车改装后拉货,往返于湖南至广东珠三角等地区。一段时间后,他发现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支出较多,为了减少成本,通过朋友介绍找人伪造了一张假的 7 座小客车行驶证,随后拿假行驶证办理了OBU套装,安装于自己核定载客 8 座的面包车上使用,在广东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过行驶ETC车道偷逃通行费。

半年时间,李某在广东省各高速公路上逃费 349 次。2018 年 12 月 27 日,该车在岗坪主线站被工作人员查获后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规定,车主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伪造车辆行驶证骗取ETC通行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沙师弟提醒各位卡友,出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伪造证件逃缴高速通行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卡友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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