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寫着‘人民醫院’四個大字,結果卻不是公立醫院,這是咋回事?近日有網友反饋說,自己去當地‘人民醫院’看病,結果被告知是傢俬立醫院。

其實類似的事件並不在少數,全國有很多家“人民醫院”並非公立醫院。

很多患者被“人民”兩個字,給誤導了!


“人民醫院” 不是政府部門設置的醫療機構嗎?

確實是這樣的,通常人民醫院都是公立醫院,有“人民”兩字的醫院基本都是地方政府辦的公立醫院。

不過,有些醫院更名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規範之處,以及醫院在運行過程中性質發生了變化等原因,仍然存在少數人民醫院不是公立醫院的現象。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解決起來比較複雜。

不過,根據原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衛醫發〔2008〕35號)有關規定,“人民醫院”“中心醫院”“臨牀檢驗中心”等名稱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衛生行政部門設置的醫療機構使用。

如果政府辦公立醫療機構改製爲股份制醫療機構的,不應繼續使用“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機構名稱。


簡單來說,醫院名稱經政府部門批准,醫院名稱使用由衛健委的內部規章、規定。如果不是公立醫院,就不能按規定使用人民醫院的名字。

對於患者而言,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患者的權益更能得到保障。不過最爲關鍵的還是醫院的服務態度喝服務質量,爲人民好的醫院,纔是大家更爲關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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