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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數字貨幣爲名,行網絡傳銷之實。總值逾400億元的“幣圈第一大案”二審宣判。

11月26日,據最高法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等14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案持續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陳波架設搭建Plus Token平臺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該平臺以區塊鏈技術爲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爲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羣衆參與。

備受矚目的是,原審判決,扣押的數字貨幣依法處理,所得資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根據鹽城市中院二審裁決,該案涉及比特幣、比特現金、達世幣、狗狗幣、萊特幣、以太坊、柚子幣、瑞波等8種虛擬代幣。

據鹽城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最低價計算,上述8種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達148億元

具體是,經蘇州瑞亞會計師事務所對PlusToken平臺用於收取會員繳納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交易電子賬單進行鑑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臺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比特幣(BTC)31.42萬個,比特現金(BCH)11.75萬個,達世幣(DASH)9.60萬個,狗狗幣(DOGE)110.60億個,萊特幣(LTC)184.77萬個,以太坊(ETH)917.42萬個,柚子幣(EOS)0.51億個,瑞波幣(XRP)9.28億個。

Plus Token平臺此前爲“幣圈第一大資金盤”,其以區塊鏈技術爲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爲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實質是網絡傳銷。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係多達3000餘層,涉案數字貨幣總值逾400億元。

開始到結束的過程

經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架設搭建“Plus Token平臺”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互聯網傳銷犯罪。該平臺以區塊鏈技術爲噱頭、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爲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羣衆參與。同

年8月10日,國際版開通全球37個國家註冊權限,可以儲存8種主流幣,開通國際plus支付功能。

同年7月、8月,先後在韓國和香港路演和推廣。同年9月14日,在韓國濟州島某酒店舉行“plus token”全球啓動儀式。

同年10月,“plus token”的錢包交易平臺上線,國際plus支付支持所有數字貨幣支付。用戶就可以通過交易所兌換交易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狗狗幣等虛擬貨幣。

同年11月份,“plus token”錢包交易所更名爲PsEx交易所。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開始交易。

2019年初,江蘇鹽城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陳某等人涉嫌利用虛擬幣交易平臺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線索後,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破案攻堅,並將案情層報公安部。在公安部經偵局組織指導下,專案組充分發揮經偵信息化建設成效,對案件進行深度研判分析,初步查明該傳銷團伙組織架構、人員層級和資金流轉等情況。

2019年6月,PlusToken被曝出提幣困難,隨即有區塊鏈機構發佈聲明與PlusToken澄清關係。29日,WBF紐約世界區塊鏈大會官方公衆號表示,PlusToken曾於18年9月14日冠名並贊助WBF世界區塊鏈大會濟州技術大會,由於對該項目的合作審覈不夠嚴謹,導致後續一系列被站臺事件,會方致歉。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赴瓦努阿圖、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加強警務執法合作,積極配合當地警方成功將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當時據鳳凰網區塊鏈消息,幣圈資金盤Plus Token的操盤手或在瓦努阿圖被捕,其中就有第一站臺人陳子涵。

2019年8月16日晚間,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發佈,8月16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公佈了PlusToken案的最新進展,該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陳波、丁贊清、彭一軒、王仁虎、谷智江、袁園批准逮捕。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發起集羣戰役,將涉嫌傳銷犯罪的82名骨幹成員全部抓獲。

2020年5月20日,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Plus 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有了最新進展。“Plus Token”特大網絡傳銷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通過微信等途徑積極宣傳、推介“Plus Token”錢包App的方式,發展下線會員近193萬名,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該院提起公訴。

據統計,該平臺存續期間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層級關係多達3000餘層,累計收取會員比特幣、以太坊幣等數字貨幣數百萬個,涉案金額達400餘億元(以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其中大部分數字貨幣被用於發放會員“拉人頭”獎勵,還有部分被變現用於陳某等人日常開銷和個人揮霍。

許諾高回報、拉人頭的老套路

據PlusToken宣傳資料顯示,PlusToken號稱爲全球第一款區塊鏈生態應用,系集多幣種跨鏈錢包、去中心化交易平臺、全球支付、智能套利、算力挖礦、區塊鏈產業鏈於一體的生態系統,力爭能滿足所有用戶在區塊鏈領域的所有需求與價值。

PlusToken在白皮書中介紹中宣稱,投資者存入100萬元,複利一年就能能賺到 700萬元。開啓“智能搬磚”,除保本以及Plus幣升值產生的收益外還能獲得8%到30%的月收益,發展下線還能獲得高額的提成,用戶直接發展一名下線獎勵100%收益提成,從第二代到第十代各獎勵10%的收益提成。

據公開信息,PlusToken錢包以推出的搬磚狗應用爲噱頭吸引用戶,宣傳稱,平臺通過在多個交易所,利用價差高賣低買獲利。由於交易所需要交易費,該模式盈利能力成疑。當PlusToken用戶錢包擁有價值500美金以上的代幣時,可多獲得10%至30%的額外收益,28天內提幣扣5%手續費,28天后爲1%。用戶通過場外交易所將法幣兌換爲數字貨幣,開啓搬磚狗應用後,則充幣如PlusToken錢包地址,提幣時可轉出至交易所。

宣傳資料稱,PlusToken錢包目前已經覆蓋全球近170個國家,包括中、日、韓、德國、新加坡、英國、越南、俄羅斯以及緬甸等,涉及人員300萬人,吸納資金超過20億。

公安部介紹,PlusToken平臺下設技術組、市場推廣組、客服組、撥幣組,分別負責技術運維、宣傳推廣、諮詢答覆和審覈提幣等工作。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爲“門檻費”後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數字貨幣價值獲得平臺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係。平臺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爲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爲獎勵和返利。

爲了吸引更多人員參與,該犯罪團伙利用互聯網大肆宣揚平臺加入方式、運行模式、獎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內容,僱傭外籍人員冒充平臺創始人以包裝僞造其所謂的“國際平臺”“國外項目”背景,通過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旅遊等線下活動爲平臺宣傳造勢,甚至不惜花費重金多次在境外召開千人規模推廣大會。

PlusToken吸引人的地方在於超高收益。據其宣傳資料,共有三種收益模式,其中最核心的是在PlusToken錢包存儲數字貨幣的基礎上,添加了智能狗搬磚和傳銷式的推薦管道收益。

PlusToken的超高回報率、發展上下級等特徵與傳銷資金盤高度吻合,2018年以來,對該項目實質爲傳銷的質疑不絕於耳,網絡上有許多直指該項目爲傳銷的文章,但有投資者在高額回報的驅使下無視風險,甚至在無法提現的前兩天,都仍有人投資了該項目。

據券商中國,一位運作過資金盤的人士表示,傳銷和資金盤最重要的兩個特點,一是要有層級或者老會員拉新會員,二是設置提現障礙。參與者以四五十歲的“大媽”爲多,也有一些年輕的“寶媽”。“有些人隱約知道會出事,但是貪圖獎金,也有一些專門來投機的人,也不是每次都能跑出來,他們以量取勝,可能有的項目知道被套住了就不管了,趕緊把錢投到下一個裏面找回損失。”上述人士表示。

昔日“幣圈餘額寶”

事實上,PlusToken崩盤前一直被認爲是賺錢利器、“幣圈餘額寶”,席捲整個幣圈,一時間風光無限。

當時,PlusToken宣稱自己是繼imToken之後全球第二大的數字貨幣錢包,整個團隊也很神祕。在早期白皮書中,它以此類項目的慣常套路稱,自己由三星和谷歌具備多年豐富經驗的原技術團隊開發,研發實驗室在韓國首爾。

據統計數據,儘管PlusToken啓動於2018年,但是其大規模比特幣的流入開始於2019年2月,不考慮可能的重複流入流出,累積流入比特幣數量超過了20萬枚。

從錢包結構管理上,PlusToken大致由兩個地址集羣、圍繞三個熱錢包地址歸集進行日常運營,這兩個地址羣包含的地址大都爲PlusToken用戶分配的充幣地址,總數超過53萬個。三大熱錢包地址在2018年8月到2019年6月間,按照時間順序切換使用。

同時,歸集在熱錢包的比特幣會進一步向其他地址進行低頻而大額的彙集,類似於熱錢包向冷錢包的歸集。PlusToken崩盤後,留下了大筆數字資產在相關地址中,這些地址的實控人開始了持續一年的資產轉移和洗錢過程。

騙局未有終局

從一起資金盤騙局的角度,PlusToken從崩盤之際就可算已經落下帷幕,但是從法律、社會影響角度來看,它的結局尚未到來,依然有很多受害人在努力追回損失,司法行動和處理也仍在進行。

PlusToken的崩盤結局絕不意味着數字貨幣騙局的結局,甚至就在PlusToken崩盤後,依然有關於PlusToken重啓、或所謂“PlusToken3.0”爲名的新的騙局問世,這些騙局依然能吸引不少投資者參與,其中也包括部分PlusToken的受害人。

而在PlusToken之後,也有各類模式的新數字貨幣資金盤出現,“搬磚”似乎已經成爲一種經典行騙模式,屢試不爽,包括近期曝光的“伊朗交易所”騙局。

據瞭解,幣圈傳銷幣的盈利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賣註冊用戶的個人信息;二是炒作幣價,造成一幣難求的局面,引誘用戶利用自有資金入市來買幣炒幣,炒作到一定高幣價時候突然拋幣撤出、崩盤。

儘管近一年暫未出現規模超過PlusToken的案件發生,但是數億、數十億的大案依然多次出現,數字資產騙局也正從一種新型犯罪類型成爲一種新型犯罪手段,更頻繁地與傳統經濟犯罪結合。

這樣的背景下,一方面,數字貨幣相關案件覆蓋的潛在受害人羣在擴大,他們對數字貨幣不瞭解,對類似案例也沒聽說,這讓他們非常容易被一種所謂“新暴富機會”的話術所欺騙。另一方面,對於一線司法機關來說,針對越發頻繁的數字貨幣相關案件的偵破手段提升已經成爲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銀保監會指出,近年來,一些機構和平臺打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等金融創新旗號,或假借扶持中小微企業、養老服務、互聯網新零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之名,通過虛構項目標的、承諾高收益、設立資金池借新還舊等手段,進行自融或變相自融,形成龐氏騙局,觸碰非法集資底線。

“公衆要客觀評價自身風險認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符合自身風險偏好的金融產品。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卻忽視了高風險,跟風投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之外的金融產品;更不要一味追求擔保或所謂“保本保息”銷售承諾而不注重風險辨別,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銀保監會表示。

希望通過這個案例能給廣大投資者有所警醒,所有的資金盤不管是什麼類型的,本質都一樣,擊鼓傳花的遊戲而已,最後要麼就是自己崩盤跑了,要麼就是被政府查了,各位投資一定要當心!

需注意,截至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權“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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