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五糧液“捅刀”瀘州老窖 如何看二選一

近日,網上流傳的一張圖片顯示,一份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營銷戰區”下發的文件要求經銷商明確選擇五糧液,放棄國窖。據瞭解,此次發生“二選一”或確爲個例,五糧液其他“戰區”並未下發類似政策。

儘管如此,仍然引來無數社會議論。在留言區看到最多的是:怎麼又來個“二選一”呢?我個人的看法是,如果按照市場規律分析,五糧液集團即使在全國宣佈讓經銷商二選一,即:選擇五糧液,就不要選擇國窖,反之亦然,都沒有多大毛病。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二選一”存在壟斷市場嫌疑的話要看誰發佈誰倡導的。如果同質化產品競爭的市場主體和對手發出的聲音,這是競爭的手段而已,競爭對手同樣也可以發出。當然,競爭對手最佳做法是把產品做的優質,讓客戶在“二選一”中選擇自己。你怕什麼呢?你爲什麼擔心經銷商不選擇你呢?

如果“二選一”是非市場競爭主體和非競爭對手提出,比如是政府、行業協會等提出,就涉嫌區域地方保護與壟斷當地市場的行爲。反壟斷法必須反擊與糾正。一個叫做“川酒抱團”的說法出來了。如果是政府提出“川酒抱團”就涉嫌有壟斷市場之嫌疑了。目前政府要做的是打破壟斷,拆散抱團,讓市場主體充分競爭,才能提高市場效率和產品質量。而不是背道而馳的相反做法!

目前全球一個趨勢是在打破壟斷上政府將會有大作爲。美國國會正在舉行聽證會,將分拆Facebook、亞馬遜、谷歌、蘋果公司等。全球將會對科技巨頭瘋狂收購併購重組進行釜底抽薪的限制。

如今的一個現象已經令社會擔憂:一旦出現一個小型科技公司比如數據挖掘公司、人工智能領域公司、雲計算服務公司、物聯網公司,區塊鏈數字貨幣技術公司等就會立馬被大公司巨頭收購。這個趨勢一旦下去全球市場將徹底失去競爭,徹底喪失效率,最終走向幾家大公司壟斷,非常可怕。活力四射的小公司,雄心勃勃的優秀人才,有效率有競爭的市場,將永遠失去光芒。

可喜的是美歐政府已經看到與意識到這個大問題,正在採取行動!我們拭目以待吧!

當然,這裏我們有必要重溫一下壟斷市場的概念以及有關法律基礎知識。壟斷 (Monopoly) (通常譯獨佔),經濟學術語,一般分爲賣方壟斷和買方壟斷。賣方壟斷指唯一的賣者在一個或多個市場,通過一個或多個階段,面對競爭性的消費者;買者壟斷 (Monopsony) 則恰恰相反。理論推斷壟斷者在市場上,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需求,調節價格與產量,但至今爲止沒有確切案例提供支持。這最後一句非常值得思考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簡明扼要列出了三種壟斷行爲:(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爲。

法律所稱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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