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综合管理,防范和消除出租房屋安全隐患,规范辖区房屋租赁行为,11月以来,河西派出所在辖区开展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全面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工作中,河西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及网格员分组、分片区行动,以街道、社区为单位,逐门逐户入户走访,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对房屋出租人是否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承租人身份信息、出租房户是否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内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更新辖区出租房屋数据。

同时,民警还对出租房屋水电气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提醒出租人和承租人用火、用电安全,并要求当场整改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隐患点。期间,共清查出租房屋80家,依法查处8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河西派出所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租赁行为,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消除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警方提示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文件规定,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的,需建立登记备案、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对承租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登记,进行治安备案管理。如有违反规定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图文/吴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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