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报!多省发布20下教资面试公告!一省需现场审核!
距离面试报名还有9天!
多省已陆续发布了20年下半年教资面试公告
快来看!
来源: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 面试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 报名审核方式:
网上审核
▲ 面试考试时间
2021年1月9日—12日
▲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1月4日—10日
▲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1年3月3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后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含河北省境内的部属院校)学校在校生,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外省高校在校生请勿在河北省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0年下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7、身份证信息显示已被注册的考生,12月12日10时前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清晰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0年12月11日-12月14日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6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1年1月4日-1月10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1年1月9日-12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1年3月3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五、其它事项
(一) 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中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外)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小学全科为题库抽题,不用自备教材)。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5分钟。
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任意年级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除新增学科以外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10、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价格【2018】1777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5元。
(二) 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查找河北的认定通知。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2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按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山西省2020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2020年12月10日—13日
▲ 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2月10日—14日,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21年1月9日—10日
广西省2020下半年
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10日8:00至13日17:00
▲ 缴费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24:00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定于2021年1月9日至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
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至13日17:00。
(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7:00。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 四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0日。
(五)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个别考区根据考生人数情况需要延时至12日)。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3月3日起。
三、报名事项
(一)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
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进行考试报名,其他考生须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1.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应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慎重选用。
2.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1)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开设的科目见附件4。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可选择报考相应的科目。
报考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报考,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2)考生须谨慎选择报考考区和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广西内任一考区报考。
(3)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48小时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考试咨询点 (附件2,下同)。
(4)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须由本人亲自完成报名。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6)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缴费。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350元/人次。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考试咨询点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1月4日至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四、考试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二)考生应诚信考试,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3)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
五、面试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的面试内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请考生联系各考试咨询点了解。
六、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报名时填报的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方式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考试咨询点。
七、成绩查询
2021年3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参加面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名称:柳园清风)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试咨询点咨询。
附件:
1.报名流程
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
4.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
报名流程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等)、手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贵州省2020下半年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下午5:00
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0日(个别考区有可能因考生数量大而顺延至2021年1月11日或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