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

是第七個國家憲法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爲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和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重要內容,規定了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等重要制度,涉及到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憲法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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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學習憲法吧!

尊崇、學習、遵守、維護、運用憲法

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來源:中國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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