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原所长肖永连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时任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肖永连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多次违规使用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的公车。肖永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之便,公车私用,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肖永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鱼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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