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峯區園林綠化管理所原所長肖永連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間,時任魚峯區園林綠化管理所所長肖永連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多次違規使用區園林綠化管理所管理的公車。肖永連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之便,公車私用,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手不收斂,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10月,肖永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魚峯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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