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佈在全市23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發熱篩查哨點已經建好。市衛生健康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每個哨點至少要配備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醫師和護理人員各1名,醫護人員必須掌握相關傳染病的發病特點;哨點不得拒診、拒收發熱患者。

市衛健委要求各區要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管理、完善組織、明確分工、配齊人員,確保各哨點平穩運行。每個哨點至少配備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醫師和護理人員各1名。醫護人員必須掌握相關傳染病的發病特點、診斷標準、治療原則、防護措施以及消毒隔離措施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在入口安排專人值守,引導就診患者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並使用“北京健康寶”掃碼登記。對體溫或“健康碼”異常的人員要及時引導到哨點進行篩查。對不會使用“健康碼”的患者,預檢人員要主動協助操作,或採用其他方式瞭解和記錄健康狀況。

患者進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前,工作人員應使用非接觸測溫儀或紅外測溫儀爲患者進行體溫測試,如果體溫大於37.3℃,由預檢人員引導患者通過專用通道進入發熱篩查哨點就診。進入哨點後,醫務人員再用水銀體溫計對患者進行體溫複測,並記錄兩次最高體溫。醫務人員要詢問患者流行病學史以及患者的臨牀表現,包括髮熱和呼吸道症狀、發病時間、鑑別診斷症狀等。無流行病學史,臨牀表現和檢查結果不符合新冠肺炎等傳染病診斷標準的患者,安排其至獨立診室進行後續診療。具有流行病學史、臨牀表現及檢查結果符合或部分符合新冠肺炎等傳染病診斷標準的患者或需要作進一步診斷的疑似患者,由接診醫師引導至哨點觀察區就地隔離並立即報告;及時聯繫120或專用車輛,轉移至區衛生健康委指定的醫院發熱門診,做好轉診和記錄。轉診後,對哨點診室及相關區域進行消毒。

哨點不得拒診、拒收發熱患者。哨點工作人員應按標準穿戴相應防護等級的防護用品開展工作。其中,日常期間醫護人員採取一般或一級防護措施,傳染病流行期間採取二級或更高等級防護措施。市衛健委同時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定期組織開展以傳染病防治爲主題的各類培訓及操作演練,包括院感防控、消毒隔離等。社區醫務人員應加強學習,熟知相關傳染病防控、醫療廢棄物管理等知識,熟練操作“七步洗手法”“消毒藥水配置”等技能。各區衛健委要定期對哨點工作進行督導,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隱患,確保哨點安全有序運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