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迅速掀起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凌厉攻势,斩断涉“两卡”等电信网络犯罪灰色产业链,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

11月13日,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对前期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深度摸排核查、研判分析,成功捣毁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祁某某、陈某、王某四人。经查,今年6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指使他人通过火币网虚拟币交易的形式将网络赌博或网络诈骗赃款变现。期间,陈某某为提高资金走账效率,先是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办理的2张银行卡进行走账,后因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冻结,又发展陈某、祁某某等人帮助取现。据统计,该犯罪团伙通过火币网个人账号,提供银行卡转账、取现业务,帮助取现累计达2800万元。

目前,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国“断卡行动”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01:“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02:如何惩戒?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制裁。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03:我们需要做什么?

警方提醒: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市民朋友们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售、出租、转借或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这种行为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借贷,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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